天津科技大学2010年在职攻读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办精神, 我校招收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欢迎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办精神, 我校招收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欢迎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报考。
一、 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截止到报考当年7月31日,获得学士学位满3年。
2.截止到报考当年7月31日,获得国民教育学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满4年。
报考控制工程领域的考生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须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工程领域
轻工技术与工程(涵盖制浆造纸工程、发酵工程、包装与印刷工程)、化学工程、食品工程、机械工程、材料工程、生物工程、控制工程、制药工程、动力工程、环境工程。
三、招生名额
校方自定。
四、培养方式
1.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 采取半脱产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完成学业,要求在校学习时间累积不少于6个月。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方可进行论文开题。
2.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 选题直接来源于工程实际, 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 )由校内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导师与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业务水平高、责任感强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联合指导。
3.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年限为2至5年。
4.我校异地教学中心的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须严格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五、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天津市报考者于7月5日至14日登陆市学位办网页按照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天津市学位办网址:http://211.81.22.16。外省市报考者请登陆教育部学位中心网页http://www.cdgdc.edu.cn/查询所在省市网上报名的网址并根据本地省级学位办的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2.现场报名。天津市报考者于7月16日至19日持网报时下载的“资格审查表”(样表)和身份证到天津师范大学南院逸夫楼二楼多功能厅进行现场报名,主要程序为:
A. 交纳报名费,报名费收取标准按照教育部学位中心下发的学位中心[2010]40号文件附件六“各学位类别报名收费标准及分配方案”中报名点收取的部分。
B. 现场照相,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并认真阅读。
C. 报考者仔细核对现场确认时当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和报名登记表,认真阅读并核对有关信息后在“诚信承诺书”一栏签名确认。
D. 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于复试期间交我校研究生处审查存档。
现场报名时间: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报考者须在规定期限及时间到上述地点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天津师范大学南院地址:河西区卫津路241号,八里台桥旁)。
外省市报考者现场报名有关事宜由当地省级学位办安排。
六、考试方式
2010年全国联考(GCT)于10月30日-31日两天进行。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学校单考科目:专业基础与专业综合测试,具体时间及考务另行通知。
七、收费标准
直接报考我校且在我校上课的考生全程学费2万元/人,书费及食宿费用自理。被录取后一次性交齐。我校外省市教学基地学位班及预科班学员学费按协议标准执行。
邮局汇款: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处(300222),请注明:XXX工程硕士学位款。
银行汇款:户名:天津科技大学 开户行:天津农业银行长青支行
帐号:1245-180301040000857 请注明:(姓名)XXX工程硕士学位款
八、联系方式
河西校区: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邮编:300222 电话:************
泰达校区: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29号 邮编:300457 电话:************
传真:************ 邮箱:jiangjs@tust.edu.cn
联系人: 姜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