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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天津科技大学考研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二、申报程序
  1.填写申请表
  下载并填写《天津科技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2.提交申请资料(所有材料请自行存底,恕不退还)
  ①填写完整的《天津科技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②在《申请表》上“本科就业学校推荐意见”一栏必须由本科就读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处)出具的具有推荐免试资格证明,并加盖部门公章。(注:推荐生必须具有就读本科院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并占本科就读院校的推免指标)。
  ③成绩单及专业排名,必须加教务处公章。
  ④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加盖公章的原件)以及其他有关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上述材料可寄至: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天津科技大学研招办,邮编:300222。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25日前,以收信邮戳和电邮收讫日期为准。
  3.面试
  提交材料初审合格者,我校研招办将转至相关学院,经学院再次审核、确定,符合要求者,相关学院组织进行面试等考核。
  4.同意接收
  经学院面试合格者,由学院将其材料及考核记录上报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公示期满无异议,寄发“推荐免试接收函”。
  5.报名
  已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在规定时间内必须持本科就读院校所发“推荐免试网报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并到当地省市招办指定报名点现场确认信息、缴费。
  6.寄回登记表
  对已确认接收的外校推免生需将经所在省市招办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于规定时间前寄达天津科技大学研招办,逾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三、录取
  推荐免试研究生生不再参加统考,入学后统一体检,如发现所提供信息中有任何虚假或违反国家招生政策的情况者;或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录取通知书将于2013年6月底发放。
  欢迎全国各高校广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敬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主页信息:http://yjs.tust.edu.cn。咨询电话:************、60273302,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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