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天津研招网 > 天津科技大学 > 考研复试

2014年天津科技大学考研复试及调剂信息

       写在前面:随着2014年34所自主划线院校考研分数线及国家线的公布,2014年考研复试、调剂工作也陆续拉开序幕。为了帮助更多考生顺利通过复试,考研论坛特开启复试调剂答疑活动,解答2014年考生有关考研复试和调剂的问题,为2014年考生的考研之路守护到底。活动详情请点击:      
     
考研君喊你报名【复试+调剂答疑活动】
    
【复试+调剂答疑活动】第一批19所学校率先开始
     【复试+调剂答疑活动】第二批22所学校继续展开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纪检、研究生处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纪检工作领导小组对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各学院成立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和专家复试小组,招生工作组由学院领导、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包括相关学科的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指导教师等,负责进行实施具体考核。院招生工作组和专家复试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复试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3.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4.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复试形式及内容
       1.复试范围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不含推免生)的120%左右,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复试比例。
       一志愿考生:满足“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统一复试分数线”一区分数要求(食品科学专业除外),经研究生处网页“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查询系统”,查询到复试资格的考生可参加本次复试。注:报考食品工程与生物技术学院食品科学专业的考生,除满足国家分数线中单科成绩要求外,总分需达320分以上(含320分),方可获得该专业复试资格;总分低于320分,但符合一区国家统一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食品工程专业。
       生物学院、外国语学院、海洋学院考生在研究生处网站查询是否具有复试资格后,在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序号及相关复试安排,详见学院网站(生物学院:http://swxy.tust.edu.cn/;外语学院:http://wgy.tust.edu.cn/zsjy/;海洋学院:http://hyxy.tust.edu.cn/index.asp)。
       调剂考生:经学院选拔、学校审核通过,并于研招网调剂系统上已完成复试资格确认环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复试考试由经济与管理学院自行组织,相关安排见学院网站http://jgxy.tust.edu.cn/show.asp?id=333。
       推荐免试生无需参加本次复试。
       2.复试方式及主要内容
       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结构及掌握水平、外语水平、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潜力、综合素质及身体、心理健康情况等,鼓励学院在面试环节增加相关技能考核环节。
       复试含三部分:专业综合笔试、综合面试、外语水平测试。具体考核方式如下:
       (1)专业综合考试(总分10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试题由研究生处组织学院进行命题,测试范围及考核重点已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2)综合面试(总分100分):面试主要包括对考生综合素质与能力的考察。每位考生面试应不少于20分钟。学院工作人员应对面试进行全过程记录,详细记录面试情况。面试小组成员对每位考生进行面试后独立打分,面试学生离开后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复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整理面试记录及评分,认真填写《面试考核表》,由面试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填写完整后报各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组。
       (3)外语水平测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听、说、读、写的能力,应包括公共外语与专业外语,要求必须含笔试测试。
       3.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学科所在学院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研究方向特色决定复试内容,但一般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毕业论文情况等;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按招生目录公布的科目进行选择。加试科目由各学院招生录取小组负责组织命题、考试、阅卷工作,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掌握。考试形式一律采取闭卷笔试,考试时间分别为2小时,每门课程满分各为100分。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四、调剂工作
       1.调剂原则
       调剂复试考生须达到国家教育部规定的调剂标准,调剂考生由学院进行选拔并发送复试通知,拟调剂考生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陆研招网(http://yz.chsi.com.cn)并完成调剂程序者方可参加复试。过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调剂复试机会,不再办理复试。
       2.调剂政策
       (1)调剂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必须满足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属门类国家控制线,成为合格生源后才允许进行调剂,即考生必须满足调出专业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初试科目涉及数学一、英语一的专业,只接收参加数学一、英语一考试且符合成绩要求的考生;初试科目涉及数学二、英语二的专业,只接收参加数学一、数学二、英语一、英语二考试且符合成绩要求的考生;初试科目涉及数学三专业,只接收参加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考试且符合成绩要求的考生;初试科目涉及数学的专业不接收未参加数学科目考试的调剂考生。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未达到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不得进行调剂。
       (9)调剂考生务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未经此系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认可。
       (10)校内调剂的考生不必登陆研招网进行调剂填报,即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调剂到我校其它专业,不必在研招网提交调剂申请。
       (11)学术型可以向专业型调剂,专业型不可以向学术型调剂。
       五、复试具体时间安排
       生物学院、外国语学院、海洋学院复试时间及相关安排详见学院网站。
       1.复试通知书下载及填写要求:
       第一志愿考生:3月25日---3月27日,登录校园网研究生处网页“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查询系统”,查看是否具有复试资格、复试序号,自行在查询复试资格界面网页链接处下载《复试通知书》,并填写相关个人信息。
       调剂考生:3月25日—3月27日,考生在研招网调剂系统接收到申请学院的复试通知,并按规定要求接受复试后方获得我校复试资格,可自行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复试通知书》。
       注:《复试通知书》上“复试序号”可于3月29日---30日,在研究生处网页进行查询填写。
       填写要求:
       下载《复试通知书》并按要求准确核对或填写相关内容:含复试序号、准考证号、复试专业、姓名,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2.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登录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思想政治考核表》到所在工作单位进行政审盖章,无工作单位应在档案所在地进行政审盖章。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由学院具体安排。
       4.复试资格查验:
       (1)3月30日8:30---11:30,一志愿考生到河西校区主楼A区104、调剂考生到河西校区主楼A区109,进行复试资格初步查验,经研究生处对其复试资格确认,在《复试通知书》上盖章确认后方为有效。资格确认后,考生到A区111交费,每生90元。
       (2)3月30日8:30---11:30,考生持研究生处盖章后的《复试通知书》到相关学院进行第二步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
       a.查验复试通知书(复试结束后学院留存);查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b.查验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往届毕业生)原件,留存复印件;
       c.在校成绩单,由学校教务处或存档单位出具,应盖出具单位公章;
       d.《思想政治考核表》,应由现学习工作所在单位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
       e.英语水平测试证书原件,留存复印件;
       f.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
       g.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调剂考生需提交由各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报考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计划考生登记表》(一式一份);
       h.学院要求考生提供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学院将每个考生材料进行整理,建立考生个人档案,并告知考生复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
       5.复试时间(具体地点资格审查时通知):
       (1)3月30日14:30—16:30,研究生处统一组织专业综合笔试;
       (2)3月31日,由各学院组织面试及英语水平测试。
       6.材料整理及报送工作:详见复试工作进程表
       六、复试成绩的权重及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1.入学考试初试成绩:
       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总分为300分,其余专业总分为500分。
       2.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外国语语言学专业为200分)。其中专业综合笔试100分,面试100分,外语水平测试100分。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权重占3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Χ70%+(复试成绩÷3)Χ30%
       外国语专业=(初试成绩÷5)Χ70%+(复试成绩÷2)Χ30%
       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初试成绩÷3)Χ70%+(复试成绩÷3)Χ30%
       各学科专业考生从高到低依次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由学院按要求格式,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七、不予录取的情况
       根据教育部《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参加复试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外语学院考生低于12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内,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复试纪律及要求
       1.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及利害关系人报考本校研究生的教师应自觉回避本学科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
       2.各学院应充分重视对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管理与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营造我校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3.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范围广,政策性强,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与学校制定的相关政策,不得超越权限自定招生录取办法。
       4.各招生学院务必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和时间表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更。
       九、注意事项
       1.请调剂考生(不含校内调剂考生)按要求登陆“研招网调剂系统”填写调剂申请,以便学院下载报考信息。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由研究生处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待录取意见,完成调剂程序。
       2.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并确定拟录取后,由研究生处统一上传研招网,并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查看待录取情况方完成录取程序。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按照规定时间反馈是否接收待录取,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机会。
       3.待录取考生将接收教育部的录取检查,对于录检中存在问题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待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布。
       十、监督
       举报电话:022—28118424;60272252
       研招办地址:天津科技大学河西校区办公楼三楼
       天津科技大学泰达校区1号楼205

相关链接:
2014年考研复试专题复试经验复试试题复试交流 | 2014年考研讨论版
2014年考研调剂中心2014年全国考研复试线历年复试线趋势图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