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2013年硕士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
各位考生: 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在2013年4月5、6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复试形式
各位考生:
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在2013年4月5、6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复试形式及内容:
(一)复试范围
一志愿考生:满足“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统一复试分数线”一区分数要求(除食品科学和营养与食品卫生学专业),经研究生处网页“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查询系统”,查询到复试资格的考生可参加本次复试。
注:报考食品工程与生物技术学院食品科学和营养与食品卫生学专业的考生,除满足国家分数线中单科成绩要求外,总分需达306分以上(含306分),方可获得我校复试资格。
调剂考生:经学院选拔、学校审核通过,并于研招网调剂系统上已完成复试资格确认环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推荐免试生无需参加本次复试。按照国家有关考试规定,未参加复试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二)复试方式及主要内容
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结构及掌握水平、外语水平、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潜力、综合素质及身体、心理健康情况等。
复试含三部分:专业综合笔试、综合面试、外语水平测试。具体考核方式如下:
1.专业综合考试(总分10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
2.综合面试(总分100分):面试主要包括对考生综合素质与能力的考察。每位考生面试应不少于20分钟。
3.外语水平测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听、说、读、写的能力,包括公共外语与专业外语,考核形式由学院自行安排。
(三)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学科所在学院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研究方向特色决定复试内容,但一般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毕业论文情况等;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按招生目录公布的科目进行选择。加试科目由各学院招生录取小组负责组织命题、考试、阅卷工作,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掌握。考试形式一律采取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每门课程各为100分。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内,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调剂工作:
调剂复试考生须达到国家教育部规定的调剂标准,被调剂考生所报专业应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应与调剂专业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调剂考生由学院进行选拔并发送复试通知,拟调剂考生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陆研招网(http://yz.chsi.com.cn)并完成调剂程序者方可参加复试。过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调剂复试机会,不再办理复试。
三、复试具体时间安排:
(一)复试通知书下载及填写要求:
第一志愿考生:3月30日---4月3日,登录校园网研究生处网页“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查询系统”,自行查看是否具有复试资格,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可在系统中直接下载《复试通知书》(含复试序号)
调剂考生:4月1日–3日,考生在研招网调剂系统接收到申请学院的复试通知,并按规定要求接受复试后方获得我校复试资格,可自行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复试通知书》。
注:《复试通知书》上“复试序号”可于4月3日---5日,在研究生处网页进行查询填写。
填写要求:下载《复试通知书》并按要求准确核对或填写相关内容:含复试序号、准考证号、复试专业、姓名,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二)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登录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思想政治考核表》到所在工作单位进行政审盖章,无工作单位应在档案所在地进行政审盖章。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由学院具体安排
(四)复试资格查验:
1.4月5日8:30---11:30,除生物学院(复试地点为泰达校区)、外语学院外,其他考生考生到河西校区主楼A区103,进行复试资格初步查验及交费,经研究生处对其复试资格确认后,在《复试通知书》上盖章确认后方为有效。
2.4月5日8:30---11:30,除生物学院、外语学院外,其他考生持研究生处盖章后的《复试通知书》到相关学院进行第二步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
(1)查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2)查验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往届毕业生)原件,留存复印件;
(3)在校成绩单,由学校教务处或存档单位出具,应盖出具单位公章;
(4)《思想政治考核表》,应由现学习工作所在单位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
(5)英语水平测试证书原件,留存复印件;
(6)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学院将每个考生材料进行整理,建立考生个人档案,并告知考生复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
(五)复试时间(具体地点资格审查时通知)
生物学院、外语学院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学院网站。
1.4月6日14:30–16:30,研究生处统一组织专业综合笔试;
2.4月5日下午及4月6日上午,由各学院组织面试及英语水平测试。
(六)材料整理及报送工作:详见复试工作进程表。
四、复试成绩的权重及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总分为500分。
(二)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外国语语言学专业为200分)。其中专业综合笔试100分,面试100分,外语水平测试100分。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权重占3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Χ70%+(复试成绩÷3)Χ30% 外国语专业="(初试成绩÷5)Χ70%+(复试成绩÷2)Χ30% 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初试成绩÷3)Χ70%+(复试成绩÷3)Χ30% 各学科专业考生从高到低依次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由学院按要求格式,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体检:
对于拟录取的考生由学校统一安排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3号)。
六、不予录取的三种情况:
根据国家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的规定,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上一年作弊的考生,严格按照规定不予复试和录取。
七、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按要求登陆“研招网调剂系统”填写调剂申请,以便学院下载报考信息。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待录取意见。完成调剂程序后,调阅考生详细材料,考生材料到达我校,经审核后,确定录取资格。
(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并确定拟录取后,由我校统一上传研招网,并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查看待录取情况方完成录取程序。请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按照规定时间反馈是否接收待录取,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机会。
(三)待录取考生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将于5月下旬接收录取检查,对于录检中存在问题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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