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科技大学工程硕士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
六、报名程序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七、考试方式
全国联考科目:10月25日参加GCT考试。考试大纲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学校单考科目:复试一般于每年12月中下旬进行,进行专业基础与专业综合测试,具体时间及考务安排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
八、资格审查及录取
资格审查与复试的具体安排请于12月中下旬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告。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招生单位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递交。
调剂录取仅限在考生报考招生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单位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单位之间的调剂录取;不进行跨学位类别或跨专业领域的调剂录取。
注意:持有专升本、高自考、网络教育、函授等成人学位的报考者须于复试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学位中心认证处(************)出具的认证报告,持有上述成人学历的报考者须于复试资格审查时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于持有党校、军校所颁发的学历和学位的报考者的要求同上。否则,如影响录取,考生须承担相应责任。
我校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九、收费标准
工程硕士在职研究生学费全程30000元/人,分3年交清,每年5月25日之前交清当年10000元学费。书费、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邮局汇款: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院(300222),请注明:***(学生姓名)工程硕士培养费。
银行汇款:户名:天津科技大学,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长青支行,帐号:02180301040000857,注明:***(学生姓名)工程硕士培养费。
十、联系方式
河西校区: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邮编:300222。
泰达校区: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大街29号,邮编:300457。
咨询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jiangjs@tust.edu.cn。
网址:http://yjs.tust.edu.cn/。
联系人:姜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