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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06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类别

        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国家计划内定向硕士生、非定向硕士生,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硕士生及自筹经费硕士生。

二、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和历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只能报考自筹或委培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两年以上(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 2006年9月1日下同)、经审核已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含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网络学院应届毕业生);

3、年龄不超过 40周岁(1966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委培和自筹生者不受此限制。

(二)报考工商管理硕士者,除符合上述(一)中的条件外,还应满足:本科毕业三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五年以上;或研究生毕业两年以上。

(三)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 、 网上报名 : 报名和查询网址 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海市教育考试信息网(http://www.shmeea.com.cn)或同济大学研究生院信息网(http://gs.tongji.edu.cn),受理日期为 2005 年 10 月10 日至31日每天8:00至23:00。

2、现场确认: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下述“报名须知”中所要求的有关材料,于 2005年11月10日至14日,到同济大学报名点及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确认报考资格、缴费和采集数码照片等手续。其中报名参加 MBA 联考(深圳市劳动局培训中心现场确认时间见网上通知)和单独考试、艺术类及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只能到同济大学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四、报名须知

1、应届生须持所在学校学生证。历届生须持毕业证书。以同等学力资格报名者还必须验交 CET四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并提供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原件和复印件(至少一篇);

2、报名时必须本人亲自到场,现场采集数码照片;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院系(所)、所报考的专业(专业有说明时必须填写研究方向)、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否则由我校指定。考生提供的本人及所属单位(人事档案主管部门)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

4、报考中德学院以及中法工程和管理学院的考生,应在这两个学院所设的专业中选择报名,并在网上报名时在院系一栏选择“中德学院”或“同济中法工程和管理学院” ;

5、以同等学力报考者,经统考初试合格后,复试时还须加试二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 小时;

6、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五、考试日期 2006 年 1 月14、15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六、考试地点 由各报名点另行通知。

七、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专业外语、专业课和专业综合。 我校专业课的考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会同学科、 专业委员会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试内容为结合专业培养要求,以及结合其它知识

和能力的考核统筹考虑后确定。考试形式可以是口试或者笔试与口试相结合详见本简章的复试部分.复试时间约为 2006年 3 月下旬至 4 月初。 复试通知由考生凭证件号和准考

号登陆同济大学研究生院信息网(http://gs.tongji.edu.cn)下载,不再寄发书面通知。八、录取

我校参照教育部2006 年有关文件精神, 制定我校复试分数线,并通知上线考生参加差额复试。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已有学习或工作业绩、身体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对未通过我校复试,但达到教育部的初试科目复试分数线者,可调剂到第二志愿院校或推荐至其他学校录取。录取通知书一律通过邮局挂号寄送,恕不接受直接领取。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学制与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 2.5年(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年),学习年限为2~4年。中德学院、中法工程和管理学院另有语言强化,需时半年。

十、信息发布

有关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等信息,可上同济大学网站 (www.tongji.edu.cn)或同济大学研究生院主页(gs.tongji.edu.cn) 查阅。有关招生信息、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请留意同济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s.tongji.edu.cn。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招生主页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单独考试招生简章另行制定。特别说明:若本年度国家开始实行有关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招生的有关政策以国家文件为准。(有关信息请关注同济大学

研究生院主页 (gs.tongji.edu.cn) ) 。

十一、咨询方式单位代码:10247 地 址:上海市四平路 1239 号瑞安楼底楼 邮政编码:200092 电 话:021-65982944 传 真:021-65988292 E-mail:yzb@gs.tongji.edu.cn 联系部门:同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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