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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说明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鼓励更多高素质高校学生参军入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2016年起,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为做好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部分,相关招生单位应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等文件,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人数为33人(学习方式仅限全日制)左右。

  三、招生报名: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参见我校2021年招生简章报考条件)。报考专业的选择与报考普通计划的要求完全相同(参见我校2021年招生专业目录)。

  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二)考生须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我校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考生相关文书、证件核验和报考资格审查等工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得准予考试或录取。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试录取: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或按规定参加推荐免试招生。

  (二)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天津大学所在学科门类(专业类别)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注:对于报考2021年天津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请将“A.身份证(正面)照片;B.《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电子版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电子版(往届生提供前者,应届生提供后者);C.毕业证书或学生证照片(往届生提供前者,应届生提供后者);D.《男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或《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存档)照片;E.《退出现役证》照片”作为附件发送到邮箱tjuyzb@yeah.net。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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