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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13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五、接收工作安排:
  1.申请人最迟必须在2012年10月10日前(以寄达邮戳为准)将申请材料寄达所申请学院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逾期将不再受理。
  2.我校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随时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来我校参加复试,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3.在复试期间将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地点:天津大学校医院。(体检具体要求可咨询申请学院)
  4.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外校申请人,由学院代为发放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签章的正式接收函。
  5.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须到原所在院校领取并填写好《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登记表》(须有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该表需在11月10日前寄送天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300072)。
  6.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还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从本科所在学校获取推免生网上报名校验码,凭此码登录http://yz.chsi.cn(教育网)或http://yz.chsi.com.cn(公众网)进行网上报名和报名点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直博生不需要在教育部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具体报名见我校博士招生简章)。

  六、其他说明:
  1.所有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生或直接攻博生的申请人(含参加我校研究生招生夏令营,经考核获得接收函的学生),必须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gs.tju.edu.cn),进入申请系统提交有关申请信息,并生成打印各自申请表。
  2.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资格。
  3.申请直接攻博生的专业必须是博士点,详情请申请人与各相关学院联系确定。
  4.占用专业学位名额的推免生不允许申请我校直接攻博生。本科阶段为国防生的学生不允许申请我校直接攻博生。
  5.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天津大学×××××学院(所申请学院名称)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编:300072。请不要将材料寄到研招办。

  附件一: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人员电话: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机械工程学院 王欣 27403434 理学院 王莉 27406577
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 郭青 27401298 文法学院 徐力 27405174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王凤梅 27406272 教育学院 卢月萍 27401809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张缓 27405614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杨秀文 27892622
建筑工程学院 张龙 27400842 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王桂荷 87401830
建筑学院 董西红 27406776 转2116 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 石丽梅 87402171
化工学院 周晓 27406439 软件学院 杜萱 27891278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靖永坤 8740155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孙佳 27407657
管理与经济学部 赵铭钰 27890786 马克思主义学院 黄丽娜 27405348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2)27404743 27406405 传真:(022)27406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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