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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考研复试工作通知

  根据天津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和调剂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机械工程学院各学科情况,现将我院2016年硕士招生复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查询机械工程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信息,可登陆天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网站(http://tdjxxy.tju.edu.cn)。

  二、“机械工程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已公布在天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网站(http://tdjxxy.tju.edu.cn),请各位考生查看。

  三、2016年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符合天津大学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同时还须达到如下学科(专业)分数线要求:

专业名称

复试分数线

机械工程(学术型)

325

机械工程(专业型)

320

工业设计(专业型)

355

力学(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固体力学、流体力学、工程力学、生物力学)

305

桥梁与隧道工程

315

动力机械及工程

325

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

315

动力工程(专业型-内燃机方向)

320

动力工程(专业型-热能方向)

315


 

 

 

 

 

 

 

 

 

 

 

 

 

 

 

 注:各学科复试考生人数为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的120%~200%之间;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四、资格审查

  所有列入学科、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交费平台及时缴费(支付宝账号),复试费标准为90元。完成缴费后,考生可适时在网上下载打印《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并持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1、《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2、准考证;

  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毕业证书(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原件;

  另: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生若无原件需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综合面试时需要。

  资格审查时间为卫津路校区2016年3月17日下午、3月18日全天,地点:天津大学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北洋园校区3月17日全天,地点北洋园校区1895楼A308。3月21日下午为补漏时间,地点在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第九教学楼104室。

  资格审查合格者发《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考生凭《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复试。

  五、机械工程学院复试时间安排
 

项目

参加范围

时间

地点

复试缴费

复试名单中的全体考生

3月14日开始

http://121.193.130.231:8088/gsscore/index.jsp

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本校考生

3月17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4:30

北洋园校区1895楼A308

参加复试的非本校考生

3月18日

上午8:00-12:00

卫津路校区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

体检

参加复试的本校考生

3月16日

下午1:00-4:00

北洋园校区北洋门诊部

参加复试的非本校考生

3月17日

下午1:00-4:30

卫津路校区校医院

专业

知识测试

(笔试)

符合复试线且资格审查合格的全体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笔试)

3月19日

上午9:00-10:30

关注学院网站

及学院公告栏

外语能力、实验测试及综合面试

符合复试线且资格审查合格的全体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成绩单、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面试)

3月19日

下午1:30开始

关注学院网站

及学院公告栏

  六、复试方案

  ●机械工程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参照天津大学复试办法制定。

  ●复试评分及成绩:复试总成绩总分200,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综合素质考核12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专业课笔试65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实践能力测试30分,综合面试90分。

  考生复试成绩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复试成绩×40%

  ●录取原则: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学院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2、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七、其他事宜

  ●如本通知与天津大学招生复试工作有不符之处,一律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有关复试、录取的要求、通知,请考生关注天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网站及37教学楼北区二层学院公告栏通知。

  ●咨询电话:************

  请全体考生务必保证所留通讯方式畅通,以便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到本人,否则后果自负。

  ●请复试名单中的全部考生,看到本通知后,务必于2016年3月15日(周二)中午12:00前将回执(见附件)以邮件形式反馈至zhangshuyu@tju.edu.cn,邮件命名统一为“复试回执-考生姓名-报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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