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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及市教育两委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文件精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2020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基础上,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确保复试录取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2、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到位。

  4、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1、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负责学院2020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实施,审定复试考生名单,遴选复试小组成员,开展对复试小组成员的培训,规范、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审定学院拟录取名单,同时负责处理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等。复试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及系部负责人、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组成。

  2、根据复试人数,学院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相关学科的带头人、学术骨干、研究生指导教师等至少5名考官(其中包括1名组长)和1名复试秘书,负责实施具体考核,考官须现场独立评分。另根据复试组别数选拔数名教师组建备选复试队伍,以保证各复试小组的人员完整性。

  三、复试

  1、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所有初试考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达到国家规定进入复试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参加我院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报考我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应达到国家对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的成绩要求。

  符合“调剂”规定的考生可进入我院复试;

  2、复试办法公开

  根据环境学科特点制定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并严格执行。同一专业的全日制、非全日制复试分数线和复试要求一致。

  3、复试名单公开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在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及初试总成绩等信息。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的情况进行说明。

  4、资格审查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核验出身份和学籍学历不符合复试规定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考生在2020年5月9日中午12:00前将资格审查所需全部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学院由专人负责审查材料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考生。资格审查主要查验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考生如遗失准考证可在研招网重新下载);

  (2)居民身份证;

  (3)本科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部门章);

  (4)应届生提交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网上申请);往届考生提交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上传自考生准考证;尚未取得毕业证(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须上传网络教育考生学生证;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毕业证书丢失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考生需提交签有具体意见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政工或人事部门公章的《2020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见学校办法附件)。

  (6)复试费缴费成功截图。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须提交《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8)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2.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4.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入学报到时复核相关证件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5、复试安排

  (1)复试方式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根据学校要求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坚持分批分时、错时错峰的原则。考生需提前下载并安装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根据系统要求完成注册、实名验证、上传资格审查材料,并根据学院要求提前进行系统测试。

  (2)复试时间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按照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和调剂考生两批进行:

  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复试时间:2020年5月12日(具体时间及分组安排请及时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5月20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研招调剂系统”)开通后,学院将按照相关调剂程序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工作,6月底前完成全部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及分组安排请及时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3)复试内容及复试成绩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国语口语、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四个方面。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这一项考核结果不以具体分数体现,以“合格”或“不合格”体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国语口语、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三部分占比为20%:50%:30%。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复试各部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形式和内容:①外国语口语(20%):英文自我介绍及问答(10%),专业基础知识英译汉(考生抽题作答,10%);②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50%):专业知识(一):考生自选科目(水污染控制工程或环境化学二选一,不可与初试笔试科目相同,考生抽题作答,考核内容参照《天津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复试环节的专业课笔试科目大纲,20%),专业知识(二):自选科目以外的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领域的基础核心知识(考生抽题作答,30%);③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30%):针对有关学习、科研、创业、生活等相关内容与考生进行交流。

  复试试题为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题目,全面考核考生对环境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环境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外语说、翻译等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以及基本的实验室安全常识等。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提前准备复试考题,复试时复试小组可直接提问或由考生抽选作答。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不同复试小组统一标准,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复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考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对每个复试小组复试过程、考生作答情况、考官评分情况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全程可追溯。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高职高专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本科结业生)以及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加试具体实施方式具体时间及分组安排请及时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个别第一志愿报考理学专业跨学科门类调剂至我校相近工科专业的考生,须加试所调进工学专业初试的数学科目,满分100分,60分以上视为合格,数学加试由学院组织。跨学科调剂加试数学科目,加试方式参见同等学力考生数学加试方式及时间安排。

  复试加分项目按照教育部规定进行。

  6、复试纪律及要求

  (1)复试工作人员纪律及要求

  A、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每个小组不少于5名教师成员。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本校研究生的教师应自觉回避本学科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

  B、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充分重视对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与培训,使成员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保证人才选拔质量,严守招生纪律,营造我院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C、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过程要严肃认真,期间复试考官不要随意走动、接电话、交头接耳、中途离场等。

  (2)考生纪律及要求

  A、复试前考生在“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在线签订《天津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复试过程诚信。考生不得利用网络、社交媒体向他人传播任何与复试有关的内容。

  B、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C、入学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复试应急预案

  (1)在复试过程中如果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因容量问题无法登陆或系统崩溃或者个别考生无法登陆,复试将使用腾讯会议系统作为备选复试系统,请考生提前安装、注册和调试。

  (2)如因网络故障、电源中断等造成复试无法正常进行的,或者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认为有必要的,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可以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8、复试费用

  根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复试费用须由考生个人在我校财务处网上支付平台交纳。

  缴费时间:一志愿考生缴费时间:2020年5月6日—5月8日

  调剂考生缴费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学院网站

  缴纳复试费:90元

  缴费方式:网上缴费

  缴费网址:http://219.243.56.101

  注意:请考生在网上缴费成功后务必将缴费成功截图上传至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未完成缴费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9、体检

  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于2020年开学报到后由学校依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天津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处理。

  四、调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我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本科为环境类相关专业、初试报考的是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专业及相关专业考生优先,并按照调剂考生成绩排名发放复试通知。

  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时符合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在规定时间段由招生复试工作组审核后发放复试通知,具体以学院公布为准。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只接收外国语为英语的考生。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6、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7、考生调剂志愿开放调剂系统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学校统一设定,开放调剂系统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8、在受理考生调剂申请时,学院将坚持公平,择优调入。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生,严格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9、调剂过程中,学术型硕士可以申请向专业型硕士单向调整,不可反向调整。

  (二)调剂程序:

  5月20日起(以“研招调剂系统”正式开通时间为准),申请调剂转入的考生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研招调剂系统”,依据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公布的生源余缺信息,参照调剂服务系统流程提交调剂申请,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及时审核考生信息,发送复试通知并通知考生及时确认,考生接收复试通知方可参加复试。根据具体调剂报名情况进行系统再次开放报名。

  未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要求或者未能通过我院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可自由选择调剂转出至其他招生单位参加复试。

  五、录取

  1、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给我院的2020年硕士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各专业的招生数量以学院网站发布为准。全日制、非全日制之间不能互调计划,全日制内部计划可以由学术型向专业硕士单向调整,不可反向调整。

  2、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的原则,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别对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工程(非全日制)各专业类型进行录取。

  3、录取时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成绩×0.3。

  4、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5、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9、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将经考生“确认”的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及各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布的拟录取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市高招办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10、我院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须在被正式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派遣至定向单位就业。定向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户口等留在原单位。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学校及天津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推荐以及就业派遣等相关手续,非定向就业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需转入我校。

  11、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当年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六、监督

  学校监督

  举报电话:************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站地址:http://yjsb.tjpu.edu.cn

  地址:天津工业大学行政中心202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监督

  举报电话:************天津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站地址:http://hjhg.tjpu.edu.cn/

  地址:天津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6C211

  天津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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