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我校2010年在全国将计划招收学术型研究生700名左右(含推荐免试生),专业学位研究生70名左右(含推荐免试生)。实际录取将根据报考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招生计划。计划内、计划外名额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
一、我校2010年在全国将计划招收学术型研究生700名左右(含推荐免试生),专业学位研究生70名左右(含推荐免试生)。实际录取将根据报考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招生计划。计划内、计划外名额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
二、推荐免试生是指在原学校获推荐免试资格并且经我校面试合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生包括我校和其他重点大学取得推荐学校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并缴费、照相,并且报考专业在报名时一经确定,后期不得更改。接收推荐免试生具体申请办法可于9月20日后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自1998年和2000年起为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试点单位,凡获得医学学士学位者,专业技术职务为主治医师或住院医师,自获得学士学位后在相应专业从事临床工作3年(含3年),并获得卫生部颁发的医师资格证书的考生,经复试合格后可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M)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S.M.M)。
四、各招生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
五、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专业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6.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进修了8门相关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由高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单);
(3)获得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通过证书或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25分以上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一篇。
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学科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后,需来我校办理现场报名手续,否则报名无效。初试合格后,复试时加试两门本专业基础课。
六、我校专业基础综合考试科目共有12门,其中西医综合、中医综合、和数学一为全国统考,哲学综合、生物综合、医学综合、口腔综合、卫生综合、药学综合、护理综合、卫生基础综合及数学综合为学校自主命题。
1.哲学综合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国伦理学史,满分150分;
2. 生物综合包括免疫学、遗传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医学统计学、细胞生物学,满分150分;
3.医学综合包括内容与国家统考西医综合内容相同,满分150分;
4.口腔综合包括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口腔修复学、口腔病理解剖,满分300分;
5.卫生综合包括流行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统计学、环境卫生学、劳动卫生学,满分300分;
6.药学综合包括有机化学、分析化学,满分300分;
7.护理综合包括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及外科护理学,满分300分;
8.卫生基础综合包括流行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统计学、环境卫生学、劳动卫生学,满分150分;
9. 数学综合包括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满分300分;
七、除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分不同院系所外,我校其他专业均为不区分院系所报考(院系所代码为000);不区分研究方向的学科专业,其研究方向代码为“00”。
八、报名手续
1.网上报名:报考2010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09年10月16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其中应届本科生预报名时间为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进行报名。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考生在报名时不需填报导师;
2.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时报考点选择的是天津医科大学,请到天津医科大学进行确认,在天津医科大学考试。经过确认后,报名才生效。确认时间为2009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天津医科大学现代医学教育中心一楼大厅
3.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4.考生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
九、初试时间:2010年1月9日至10日,其中1月9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1月9日下午:外国语;1月10日上午:基础课;1月10日下午:专业基础课。
十、体检在复试时统一进行,复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医学门类各学科专业基础、专业课考试在复试时进行,详细内容见复试通知。
十二、各学科专业预计招生人数仅供考生参考,实际名额分配须视当年考生具体情况酌定。
十三、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四、录取类型说明:
1.计划内非定向:户口档案将转入天津医科大学,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计划内定向培养:交纳定向培养费,毕业后回定向培养单位工作。
3.计划外委托培养:交纳委托培养费,毕业后回委托培养单位工作。
4.计划外自筹经费培养:户口档案将转入天津医科大学,学生本人交纳培养经费,毕业后按有关规定择业。对于定向、委托培养的硕士生,须在入学前由我校与用人单位及本人签定相应的硕士研究生定向、委托培养协议书。四种录取类别均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
十五、2010年,我校将继续在新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中进行硕博连读的选拔工作,入选者将作为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后备人选。
十六、有关事宜请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网页(http://202.113.53.148/“招生就业”“硕士招生”栏目)查询。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Email:yzb@tijmu.edu.cn
咨询电话(传真):022-23542747
注:关于此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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