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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深圳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2.其他奖助学金体系
  除以上基本奖助学金外,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还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学术创新奖、公共服务奖、社会奖学金等多个奖项。
  我校鼓励研究生兼任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助理(简称三助)工作。全校现设研究生三助岗位200个,岗位酬金8000元/岗/年,分10个月发放,受聘研究生按劳取酬。学校积极落实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设有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
  3.其他特别奖励
  1.凡被录取为专业学位在职学习(双证)的推免生,可获得10000元的一次性特别奖励,但不享受基本奖助学金。
  2.凡被录取为深圳大学-浸会大学联合培养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还可获得20000元的一次性专项奖学金。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及相应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学制、学习形式(少数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学习形式为在职学习)、就业等其他事项请参阅《深圳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内容。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邮箱:szuyz@szu.edu.cn
  深圳大学纪委、监察处:*************,邮箱:jiwei@szu.edu.cn
  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s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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