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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深圳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二、接收专业与人数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与人数请参阅《深圳大学2014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推荐类型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可以选择申请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研究生接收专业,推荐类型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只能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接收类别(领域)。
  三、申请办法
  1.确定申请的专业后,下载并填写《深圳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考生可先将此表通过E-mail发送至相关学院邮箱,以供学院提前参考)。
  2.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①深圳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原件(须经所在院系和学校盖章);
  ②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③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④其他有关材料(如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申请人将以上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至拟申请专业,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25日(以邮戳为准,截止日期可以由接收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以上材料原件在复试时查验。
  四、复试与录取
  1.学院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初审后,于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参加复试者名单,由学院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到我校进行复试(复试时间暂定于9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和通知为准),同一位推免生只能在一个专业参加复试。复试期间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详细信息请于复试前在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查阅《深圳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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