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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大学关于报销在职硕士业务经费的相关规定


  三、各学院工程硕士相关费用报销流程
  1、公共课程费用报销流程
  1)公共课程全部结束后,任课教师将差旅票据交到研究生学院;
  2)由研究生学院按照工程硕士公共课程授课计划以及工程硕士名单统计公共课程授课课酬、差旅补助以及差旅票据;
  3)研究生学院将统计好的材料送交二级学院进行复核,由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给研究生学院使用二级学院的经费使用本进行统一报销;
  2、专业课程及后续环节所发生的费用报销流程
  1)专业课程全部结束后,由二级学院专人负责将任课教师的课酬、差旅票据以及差旅补助按照工程硕士专业课程授课计划以及工程硕士名单做好,经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后找工程硕士主管校长签字后方可予以报销;
  2)指导教师指导工程硕士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也须由二级学院专人负责按照上述原则方可予以报销。
  3)论文评阅、答辩以及学术讲座费用的报销也须由二级学院专人负责按照上述原则方可予以报销。
  四、工程硕士培养费用的管理
  各学院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掌控工程硕士培养费用的适用范围与各项开支标准。
  五、望有关二级学院按上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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