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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沈阳化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


  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办法
  评审采取研究生申报、导师推荐、二级学院初评、学校评审的原则进行。具体参见《沈阳化工大学2013年国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二.评审组织
  学校成立校国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校国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二级学院成立学院国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的组织与开展。
  三.评审安排
  1.各二级学院请于2013年11月6日前成立二级学院国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本学院2013年国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并上报。
  2.二级学院进行初评,结果于2013年11月8日前上报并进行公示。
  3.学校评委会将于2013年11月进行评审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二级学院上报材料
  1.二级学院“国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机构(纸质和电子版);
  2.二级学院“2013年国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纸质和电子版);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和电子版);
  4.佐证材料复印件;
  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初评结果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
  五.联系方式
  地点:4号教学楼417室
  电话:89383289
  电子邮箱:xuyanhua0525@126.com
  联系人:许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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