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辽宁研招网 >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 考研复试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五、拟录取
  1、以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从调剂考生中按批次进行录取。
  2、拟录取的定向考生须签订定向协议书,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
  以下几种情况不得录取:
  (1)没有按时参加复试者,按自动弃权处理,不得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学籍学历认证结果与报名信息不统一导致不能录取由考生个人负责。
  (4)未按我校规定进行学籍学历认证导致不能录取由考生个人负责。
  六、拟录取的考生调档
  对拟录取的考生调档工作由研究生学院负责,可在考生拟录取后将调档函发给考生本人。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并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学院会同纪检等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一志愿复试名单、复试工作方案、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研究生学院保证各方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限为3天。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5、对有关人员存在的问题依照上级文件及时处理。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