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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西南科技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


  七、注意事项
  (一)我校2012年除工商管理硕士外的所有招生专业均接收推免生。详见《西南科技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经学校在网上公示的所有拟录取推免生(含外推学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否则推荐免试无效。
  (三)各招生专业均应留有一定的名额用于招收统考生。
  (四)鼓励接收复试通过且列为候补名单但未被推荐免试的学生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录取。
  (五)各学院应积极创新选拔办法,制定实施细则,避免唯分数论,认真组织和规范复试,选拔出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学生。
  (六)在确定为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人选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免试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者。
  3.本科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
  (七)在推免工作中,凡直接参与人员均应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对违反规定或徇私舞弊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严肃查处。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学校监察处推免生工作举报及投诉电话:************。
  (八)在推免工作中,校学生会应按每学院2名选派学生代表参与了解推荐、复试和接收过程。各学院应主动接受学生监督。
  (九)除申请直读外校推免生外,其余推免生须到学校医院体检,健康标准按教育部规定的有关体检要求执行。
  八、本办法由推免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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