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2013年研究生考试报考现场确认公告
欢迎各位报考者选择西南政法大学考试报名点参加2013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请各位报
欢迎各位报考者选择西南政法大学考试报名点参加2013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请各位报考者认真阅读 “现场确认报名须知”(以下简称“须知”),按“须知”要求办好报名手续,谢谢合作。
特别提醒:①考前预备会定于2013年1月4日下午2:00在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模拟法庭进行,请考生务必准时出席。②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6日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
一、报考条件
(一) 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其中报考我校学术型专业的考生必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已于CSSCI来源期刊正刊或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6)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 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的人员,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
(2)具有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5各项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即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四) 符合条件(一)中第1、2、4、5项要求的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五)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的推免生)须在2012年11月14日前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不得再参加统考。到2011年12月14日仍未现场报名确认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特别说明:
研招办按照教育部《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及《西南政法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场确认报名时还须按本“报名须知”第四项“报名所需证件及材料”的要求出示有关证件和材料的原件供再次审查,确认其报考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0日-11月1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2.报名地点: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敬业楼(学校图书馆背后)
三、报考费
根据《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报考统考、联考每生170元,推免生每生110元,报考单考每生220元)。
四、报名所需证件及材料(考生应提供翔实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1.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及网上报名编号后五位。
2.其他人员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并备复印件(若为国外学历,须提供我国对该学历、学位的认证书并备复印件)及网上报名编号后五位。
五、报名程序
报名点设有:①咨询处;②交费处;③报名资格审查处;④摄像、确认网报信息处。
★ 咨询处及交费处设在一楼大厅,报考西南政法大学的考生确认在一楼1060室进行;报考其他招生院校的考生确认在三楼3001室进行。
报名流程:咨询处→交费处→报名资格审查处→摄像处→确认网报信息处→报名结束
注:①反复网报并获得多个网上报名编号的报考者,其唯一报名编号的确定由审查报名资格处指定。指定原则:保留最后一次网上报名编号。
②报考者到交费处交纳报考费、并领取交费收据;
③报考者在“报名资格审查处”出示报名所需证件及材料供审查,确认其报名资格;
④凭交费收据、身份证到摄像处确认网报信息并摄像;
特别提醒: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6日,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违规处理
(一)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我校将视不同情况根据《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教育部《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二)我校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对在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硕士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七、其他事宜
考场设在渝北校区毓才楼(三教学楼)。考场安排及考试相关事宜于2013年1月4日下午4:00以展板形式展出。(展板搁置于毓才楼门厅)
2013年1月4日下午2:00 ,在模拟法庭举行考生考前预备会,请各位考生准时参加。
初试成绩于3月下旬在学校研究生部招生信息网上查询。拟录取结果于5月下旬左右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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