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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专业介绍:经济法


  二、优化学术梯队,增强学科实力
  学科的发展需要高素质的师资和高水平的人才作支撑。为此,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点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以提高师资水平和凝聚高层次人才为目标,制定了旨在稳定、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的激励措施,不断增强师资队伍的整体实力。
  目前,该学科已经形成了一支年龄、学历、职称、知识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现有教师35人,其中教授10人,博士生导师9人,副教授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9人,在读博士生8人;在教授中除3名教授外,其余均为45岁以下的中青年教授。为了造就一支结构合理、业务能力突出的学术梯队,鼓励青年教师报考博士研究生,安排青年教师参加外语或专业培训,同时推荐青年教师出国进修或攻读学位;鼓励青年教师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针对每位青年教师的情况,制定其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为新进青年教师指定指导老师,并对指导老师的指导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为青年教师申报高级职称提供条件;从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中提取10%建立“青年教师科研教学基金”,用于优秀科研教学成果的奖励。近年来,该学科点的中青年教师先后出版了多部具有鲜明学术特色、反映经济法前沿问题的专著,赢得学界普遍好评。如卢代富教授所著《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学与法学分析》(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获得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胡光志教授所著《内幕交易及其法律控制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获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吴越教授所著《企业集团法理研究》(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曹明德教授所著《生态法原理》(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张怡教授所著《企业破产制度重塑》(南方出版社2002年版)产生了广泛的学术影响,岳彩申教授所著《论经济法的形式理性》(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获重庆市优秀博士论文等。经过近几年的建设,该学科师资队伍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中青年教师中已有多名在学术界树立了较高的地位或开始崭露头角,一些教师已成长为全国知名的中青年学者。1995年,顾培东教授被评为首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04年,卢代富教授荣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2005年被评为重庆市首批“巴渝学者特聘教授”。
  三、深化教学改革,提高培养质量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点一直致力于教学改革,始终将提高人才培养的水平作为学科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积极探索提高教育质量的新途径。1992年,《经济法课程建设》在四川省首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评奖中获二等奖;1994年,《经济法重点学科建设》在四川省第二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评奖活动中获二等奖;1996年,《经济法概论》课程被四川省评为A级课程;1996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经济法教学改革》在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教学成果评选中获四川省一等奖、国家级二等奖。该学科点先后有8人次承担了司法部和教育部规划教材的主编和副主编。教育部和司法部规划的法学本科核心教材之一的《经济法学》和首批法律硕士教材《经济法学》均由本学科点的学术带头人李昌麒教授担任主编,卢代富教授担任副主编。近年来,该学科点一方面注重本科的教学改革,继续探索本科教学改革的新路子,《经济法学》课程于2004年和2005年先后被评为重庆市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另一方面,针对硕士生的培养多着眼于课堂讲授,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多采取放任的态度的现象,提出把研究生的培养与国家级重点学科的建设目标有机地结合起来的教学改革方案,该教学改革方案以《在经济法重点学科建设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新思路》为题,被评为重庆市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近年来,该学科点教研活动涉及经济法基础理论、企业法、竞争法学、财税法学、金融法学、资源环境法学、证券法学、房地产法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等领域;在教学与考试模式改革方面,充分运用案例教学、课堂讨论、模拟法庭等教学手段,以改变过去那种理论与实践脱节、学生被动接受老师灌输、死记硬背书本以及高分低能的现象,形成师生双向互动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教育模式。与此同时,在遵守本科教育的一般规律的基础上,要注重教学内容、教学方式、考试方式以及对学生的评价方法与司法考试接轨。迄今为止,该学科已培养本科生2000余人,硕士研究生400余人,博士研究生和海外进修生50余人,在法律人才培养方面为国家和社会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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