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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川轻化工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四川省及《四川轻化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及学科实际情况,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经济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现将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 坚持安全第一原则。严格落实复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考生及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违规违纪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3. 坚持科学选拔原则。科学制定复试方案,科学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

  4. 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

  5.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学院党总支书记任副组长,导师代表为成员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下设复试小组,由学院推荐专家不少于7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随机抽选不少于5位专家参加研究生复试考核。

  (三)学院成立招生复试防疫工作小组,设防疫责任人1名。

  (四)学院按需确定复试工作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身份识别、考生联络、复试演练、网络设备准备及维护、复试平台系统测试与调试、突发应急事件处理等。

  三、复试名单

  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已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学院网站已公布复试名单并逐一通知考生按时参加系统测试演练和复试。

  为引进竞争机制,选拔优秀生源,提高复试有效性,本专业原则上采用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四、 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按学院通知要求和时间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1)《四川轻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政审表》;

  (2)考生本人初试准考证;

  (3)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4)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考生)另需提供:大学期间成绩单及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另需提供:自考准考证、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

  (6)往届毕业生另需提供:毕业(结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考生提交的其他科研、获奖、认证情况的各项证书扫描件各一份。

  以上所有资料均提供扫描件或照片,5月14日22时前以压缩文件包形式发送至937201922@qq.com,文件名姓名+研究方向(往届/应届),《政审表》及应届生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在拟录取后邮寄原件给音乐学院,其他证件入学后逐一核验原件。以上材料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报送齐备者,请在报送的压缩文件包中以独立的word文档进行说明,注明缺少的材料名及原因。

  学院指定专人对所有复试考生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综合对比“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加强对考生身份对审查核验。

  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五、 复试方式、复试内容

  (一)复试方式

  (1)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录像传送。

  (2)复试平台:我校采用“学信网远程面试平台”为主平台,选择“钉钉研究生复试系统”为备用平台。复试前学院会通知考生组织测试,测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5月15日。

  (3)录像传送方式:937201922@qq.com(用超大附件传送,不能分段发送),文件名格式:姓名+研究方向。

  (4)录像传送截止时间:2020年5月18日24:00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测试、练耳纳入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测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思想品德考核。思想品德考核(含心理测试)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

  1.专业知识测试(含舞台台风、语言表达、舞台心理素质、整体舞台形象与着装)

  每项5分,满分20分。

  2.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测试(含曲目难度、技术能力、音乐作品表现能力、作品创新能力、整体效果、练耳)

  单项中除技术能力占分40、练耳占分10分外,其余项均为5分,满分70分。

  注:① 声乐方向中美声唱法的外国歌剧选曲演唱、外国艺术歌曲、中国艺术歌曲演唱、中国近现代创作作品,民族唱法的中国歌剧选曲演唱、中国艺术歌曲演唱、中国民歌改编曲演唱、中国近现代创作作品演唱,钢琴方向的练习曲演奏、乐曲演奏、前奏曲与赋格演奏、大型乐曲演奏均以视频录像形式进行评测。

  ② 练耳科目采取网络面试形式。

  练耳科目测试采用音频播放,学生听答形式。为了保证学生能详细知晓题目要求,节约时间,题干及要求学院将提前发至每一位学生,以便提前熟知。

  3.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采用网络面试形式,英语测试内容应包括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测试时长原则上5分钟。

  4.心理测试:考生在复试前一天,按学院给定的网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心理测试,不参加测试者视作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5.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测试成绩20分,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测试成绩70分(含练耳),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10分。

  复试成绩低于60分(含各单项成绩低于该项满分的60%),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对于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加试两科本科主干课程:《和声学基础理论》、《基本乐理》。考试方式为线上口答,测试时长20分钟。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但其中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2020年5月17日。

  七、复试费

  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通过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完成复试费缴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同等学力加试费80元/人。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八、 体检

  所有通过复试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都须参加体检。考生在学校研究生部网页下载《体检表》,到当地二级及以上医院按规定项目自行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有本人近期照片及骑缝章的体检表邮寄到音乐学院。逾期无故未邮寄体检表,视作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录取相关规定

  (一)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对政治素质及思想品德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无论综合成绩如何,一律不予录取。根据实际情况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可作微调。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且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不予录取。

  拟录取考生若体检不合格,取消拟录取资格,依序递补排名在后的合格考生。

  (二)录取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构成,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录取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单列,不参与非专项计划考生排序,在其专项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三)实行第一志愿优先,并按录取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复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在录取过程中参考考生在大学阶段的学习成绩、工作实绩及科研及创作能力。

  十、考生须知

  (一)阅读相关政策法规,了解复试环节

  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登录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部网站(http://yjs.suse.edu.cn)“政策法规”栏目提前学习《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网络远程复试环节包括缴纳复试费、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网络远程练耳面试、网络远程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心理测试、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二)做好软件安装与软硬件测试

  1. 考生需提前下载安装相关软件,熟悉操作流程,详见《四川轻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操作手册》,供参考,以平台最新版操作手册为准。按时参加本学院组织的测试。

  2. 考生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一台主机位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辅机位从考生侧后方成45°拍摄,监测复试环境,确保复试教师可以全程查看考生桌面情况及考生正面。

  推荐使用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麦克风、音箱功能)作为复试的“主机位”; 1部手机(智能机、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作为复试的“辅机位”,同时用此设备进行“人脸识别”、打卡及紧急情况下联系复试工作人员等操作。

  3. 考生应当提前调试好设备以满足复试要求,保持电量充足,最好接通电源使用;建议准备有线宽带网和WIFI网络条件,网络良好正常并确保资费或流量充足。

  4. 考生必须在独立、安静、整洁、明亮的房间进行远程面试,房间内不得张贴或悬挂与复试相关的资料;除考生本人外,复试全程不能有其他人在房内或进入房间;严禁网吧等场所进行复试。

  5. 对于确有困难的考生,考生在5月13日17:00前向音乐学院提交书面申请,详述具体情况,学校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兜底解决方案。考生若不选择学院提供的复试方案,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过程要求

  1. 关闭所有电子设备的语音提醒,复试过程禁止使用除复试设备外的具有网络、通信、录音、录像等功能的电子设备:不得与他人联系、交谈,不得作记录,不得外泄复试内容。

  2. 考生在复试时需着装得体,露出五官,不得佩戴耳机等通讯设备,不得无故离开视频区域,视频区域不允许出现其他任何无关人员,回答时必须正面免冠正视屏幕,保证胸部以上和双手在镜头范围内。

  3. 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严禁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夹带、旁窥,不得录音、录像和录屏。如发现私自录音录像录屏并在网络或者个人群体之间传播,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取消其录取资格。

  4. 复试过程中,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若发生如软硬件故障等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与复试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听从指挥,解决问题,已作答的题目原则上不重新作答。

  5. 复试过程中,复试工作人员可根据情况,通过随机巡视考生所在房间环境、询问个人基本信息等方式对于考生情况进行查验,考生应当配合。

  6.考生无故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复试且未及时与复试工作人员联系的,考生复试过程中网络多次无故中断且未及时与复试工作人员联系的,将视为个人放弃复试。

  7.视频录像要求:

  (1)考生须穿演出服背谱进行演唱或演奏。(2)声乐考生,伴奏与考生须同框同屏(画面中钢琴伴奏应在演唱者右手方,视频中能看到伴奏者的弹奏及键盘)。(3)钢琴方向考生,视频均为全身(含钢琴),画面中能看到演奏者手部,摄像机摆放在钢琴高音区方向,镜头中需出现全键盘。(4)视频格式为mp4,清晰度为1280*720以上(最大不超过3G)。(5)摄像须为固定单机位,一次完成,不能暂停、不能拼接,不允许画面切换、特写或剪辑处理,不允许使用扩音设备及声卡等声音效果器对声音进行处理。(6)曲目之间间隙原则上不允许超过30秒。(7)不允许在特殊场所进行录制,如录音棚、露天环境等;(8)考生及声乐伴奏全程均不允许离开画面,不允许使用伴奏带。(9)录像环境声场干净,不能出现回音、混响等保证声音清晰,录像中不能出现其他人、其它演奏演唱声音等。(10)背景画面中不能出现任何标语、广告等与复试无关的内容。

  画面推送要求:首先出现身份证特写(考生手持)并停留5秒,逐步推远出现考生面部并停留5秒,然后再次推远出现演唱、演奏全画面,考生应按演奏(唱)顺序自报曲目(声乐需报调名),然后开始演奏(唱),此时开始,不再进行变焦拉伸镜头。

  十一、其他说明

  1. 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2. 音乐学院以官方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音乐学院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复试科目、加试科目笔试)。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 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在当年入学前(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5. 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知晓《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考生不遵守复试考场纪律,不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 咨询、申诉及监督

  1. 信息查询:复试、录取等信息可在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部及音乐学院网站查询,音乐学院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招生信息。

  2. 咨询方式:

  研招办咨询电话:************

  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

  咨询邮箱:937201922@qq.com

  3. 申诉:申请人对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形式实名提起申诉,学院受理后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4. 投诉监督: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校纪委反映情况或投诉。

  投诉电话:************。

  通信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519号四川轻化工大学纪委办公室

  四川轻化工大学音乐学院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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