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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沈阳建筑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考研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组织管理

  为了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组织安排和协调学院复试的各项任务,成立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冯国会

  副组长:林慧张吉库

  成员:李亚峰、王宏伟、潘俊、傅金祥、李檀、胡俊生

  复试小组分市政工程(两个小组)、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两个小组)、环境科学与工程(两个小组)。每组成员在符合条件的教师范围内抽签产生。

  二、复试具体安排


  三、专业能力考核

  专业能力考核采取笔试的形式。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重在考核考生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

  对考生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选择的规定:

  (1)所有考生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或复试科目相同。

  四、综合素质考核

  1、各学科领域综合素质考核内容、程序、方式

  综合素质面试考核应在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工作经历进行深入了解的前提下,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研究方向或课题发展趋势的认识,对所学专业知识在工程实际应用中的熟练程度和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应不少于20分钟。

  综合素质考核,从各专业题库中随机抽取5道问题,选答3道题;如还有时间,面试小组可再问其他专业问题。

  2、各项成绩的评定原则

  面试内容和成绩比例如下:

  (1)专业基础知识,该项占总成绩的50%;

  (2)工程实践能力和分析问题能力,该项占总成绩20%;

  (3)综合素质及培养潜力,该项占总成绩30%。

  五、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重点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表达能力。要求学生做不少于3分钟的英文自述,包含本人简介和对专业的基本认知。

  六、拟录取原则

  1.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50%,综合素质考核占4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0%。考生的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为初试总成绩×0.2×60%+复试总成绩×40%。

  2.学术型考生录取原则

  学术型考生复试合格后,按照以下顺序录取:

  (1)第一志愿报考沈阳建筑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及研究院所,达到自划线的学术型考生,复试合格后,学院和科研院所分别按照报考志愿,按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2)非第一志愿学术型调剂考生复试合格后,学院和科研院所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分别录取。

  3.专业型考生录取原则

  第一志愿报考沈阳建筑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及研究院所,达到自划线的专业型考生,复试合格后,学院和科研院所分别按照报考志愿,按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本方案于2016年沈阳建筑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考试录取中实施,由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6.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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