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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沈阳建筑大学管理学院考研复试细则

  一、复试组织管理
  (一)成立管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复试各项具体工作,主要职责为:
  1.研究提出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和工程管理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建议和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建议;
  2.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组织按学科领域分别成立以研究生导师为主、成员不少于7人的复试工作组,其中组长为本学科建设负责人;
  3.根据本办法规定,按学科领域分别组织制定符合学科特点和实际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统一制定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方案和复试工作基本规范并组织实施;
  4.组织复试专业课命题工作,组织命制和管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综合素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试题,组织协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等相关考试、考务和综合素质考核场地、设备、人员等工作;
  5.对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6.指导复试工作组开展工作,审核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7.根据考生复试各项成绩和加权总成绩,综合考生报考或调剂志愿,提出各学科领域拟录取建议名单。
  (二)分别成立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及工程管理复试工作组
  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分别成立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及工程管理复试工作组,复试工作组的职责为:
  1.视本学科领域生源数量和复试工作需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成立若干以研究生导师为主、成员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其中组长1人;
  2.根据本学科领域特点和研究生培养实际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和详细的综合素质考核方案,统一各复试小组的评分标准、细则和程序;
  3.命制本学科领域复试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及综合素质考核试题;
  4.具体组织实施本学科领域综合素质考核工作,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给出考核分数。

  二、复试具体安排
  (一)管理科学与工程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综合素质考核安排
  (1)综合素质考核时间:2015年3月23日8:00
  (2)综合素质考核地点:C1-503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安排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2015年3月23日10:00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地点:C1-505
  (二)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工程管理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综合素质考核安排
  (1)综合素质考核时间:2015年3月23日13:30
  (2)综合素质考核地点:C3-401  C3-402  C3-405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安排
  (1)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2015年3月23日13:30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地点:C3-303
  3.考生候考地点:C3-306

  三、专业能力考核
  专业课笔试科目为《工程项目管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工程项目管理》考试大纲见研究生学院网页。

  四、综合素质考核
  (一)综合素质考核内容、程序、方式及时间
  1.综合素质考核内容
  (1)本专业理论知识、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包括管理学、工程经济学、工程项目管理、经济学、房地产经营管理、运筹等课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理论联系社会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5)本学科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工作、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6)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综合素质考核程序
  综合素质考核首先做自我介绍,然后从考题库中随机抽取3道题并选择回答2道题。同时,回答老师当场提出的3-5个问题。
  3.综合素质考核方式及时间
  综合素质考核采取面试形式,每个考生综合素质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二)成绩的评定原则
  根据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对本学科或本领域的理论知识、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本学科或本领域发展的潜力及回答问题的正确性等评定综合素质考核。

  五、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一)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内容
  公共外语和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或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专业外语听说、表达能力。
  (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程序
  外语听说能力以自我介绍和老师提问的形式进行。
  (三)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方式及时间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取面试形式,每个考生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四)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评定原则
  1.发音的标准程度、用词的准确性和用词范围;
  2.语言的长短、连贯性和流利程度;
  3.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4.语言的听力理解程度;

  六、拟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确定按学校研究生学院规定执行。
  2、各部分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其中任何一项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初试和复试总成绩分别排名。在成绩合格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总成绩排名和招生限额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其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管理学院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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