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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2010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简章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2010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简章


  为规范、有序地做好201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接收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国内重点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药学类相关专业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010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比例约占预计招生人数的20%左右。

  二、申请时间:即日起至9月30日。

  三、申请材料:

  1.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可在网上下载并填写完整);

  2.本科历年成绩单复印件,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系)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3.身份证、学生证、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介绍、学校推荐意见、英语等级证书(成绩单)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还可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以及其他有参考价值的材料一份。

  四、申请办法:

  申请人将以上材料备齐后于2009年9月30日(以邮戳为准)之前,寄送到上海医药工业研究生院研究生部,并于信封上注明推荐免试申请。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五、复试及复试内容:

  申请者材料经院研究生招生办审核合格后转各部门,由各部门组织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通知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院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如下:
  1.专业知识:
  主要考核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与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包括对所报考学科前沿知识和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表达能力;了解考生的研究兴趣等。
  2.英语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运用英语口头表达能力及英文文献阅读能力。
  以文献阅读翻译、英文对话方式进行。
  3.综合素质能力测试: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 活动、志愿者服务)等。
  4.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5.对拟报考专业方向的认同度。
  6.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3 号)。
  复试结果直接通知考生本人。对于具有学校推荐免试资格(需附证明材料)并已取得我所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如未被学校获准外推,而报考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只要达到国家分数线,即可免复试优先录取。

  六、拟录取

  复试通过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须持我院的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和推荐免试生网报号码,并按照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未获得推荐免试网报编号及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被作为免试生录取。我院将根据教育部下发的网报信息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否则责任由申请者自负。

  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八、联系方式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研究生管理部

  地址:上海北京西路1320号

  邮编:200040

  联系人:武霞

  电话:(021)62893799或(021)62479808转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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