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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2012硕士招生简章


  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成立于1950年5月,是一所历史悠久、集科研与教育为一体的国内外著名综合性研究机构,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和影响的有机化学研究中心。
  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的科研从开展抗生素和高分子化学的研究起步,六十多年来经过几代人艰苦创业、奋力拼搏,在有机化学基础研究、有机化学交叉学科研究、工业生产关键过程和关键技术研究以及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的化学工业、特种材料、药物工业等方面均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在我国“两弹一星”研制、“人工合成牛胰岛素、人工合成酵母丙氨酸转移核糖核酸”和“物理有机化学中的两个基本问题:自由基化学中取代萃取剂离域参数和有机分子簇集概念”等一批攀登科技高峰的重要成果中,我所科研人员做出了重要贡献。我所先后产生了13位中国科学院院士;获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3项,二等奖14项;获授权专利四百多项(其中国外专利十多项),发表学术论文8348篇。
  置身全球化经济时代,上海有机所将继承发扬老一辈科学家业已创立的光荣传统和科学精神,面向国家战略需求,面向世界科学前沿,研究解决经济增长、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中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化学问题,努力建成世界有机化学的重要研究基地、中国有机化学的研究中心和培养一流有机化学家的摇篮。
  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现拥有一支学术造诣较深的导师队伍,有领军科学研究工作的一批年轻科学家。目前本所有中国科学院院士8人,高级专业人员183人,入选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30人,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17人,在岗博士生导师69人(含海外和沪港导师)。研究领域主要围绕解决人口与健康、资源与环境、新材料等领域的基本有机化学科学与技术问题,开展以有机化学为主导的“化学生物学、化学转化方法学、软物质创制科学”三大方向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目前全所共有四个开放实验室:生命有机国家重点实验室、金属有机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有机氟化学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天然产物有机合成化学重点实验室。四个研究室:物理有机化学研究室、高分子材料研究室、计算机化学与化学信息学研究室、分析化学研究室。还建有国家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和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分析测试中心,与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联合组建的沪港化学合成实验室,中国科学院有机合成工程研究中心以及企业联合实验室等。中国化学会和我所共同主办了《化学学报》、《有机化学》和《Chinese Journal of Chemistry》三份SCI收录刊物。
  我所有着一流的实验条件,先进的仪器设备和创新的科研工作环境,以及有机化合物的分离分析、定性定量分析的研究和测试平台。图书馆拥有齐全的化学学科书刊,藏书40余万册、期刊600余种(其中外文书刊占80%以上),并能提供丰富的计算机化信息资源和文献检索。我所建有一幢15层的研究生公寓大楼,提供研究生住宿。
  自1999年开始评选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1年来我所入选10篇。自1989年启动的院长奖学金评选,我所共有60名研究生获优秀奖,15名获院长奖学金特别奖。
  2012年我所计划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5人,其中硕博连读生拟招65人(含推荐免试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20人,具体招生名额以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含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包括通过高等自学考试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考获得本科毕业文凭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4)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其中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且达到我所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③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二)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三)已经在读的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2012 年我所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比例约占预计招生人数的 50% 左右。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我所推免生复试后,可被接收为硕士生(学术型或专业学位)。推免生须通过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推免申请系统”提出网上申请(网址:http://admission.gucas.ac.cn),并按照《上海有机所招收2012年推免生通知》的要求提交推荐免试材料。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考生应按时参加全国统一的研究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不得再参加统考(详见下条)。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间: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具体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名和查询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其他信息查询网址:上海教育考试院信息网(http://www.shmeea.com.cn)、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 、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http://www.sioc.ac.cn)。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主页后,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名点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并按其要求填报。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考我所时,“招生单位所在地区”选择“上海”,“招生单位”选择“800035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院系所名称”栏不选。之后选择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时间: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具体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地点:到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手续:所有考生均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原件及网上报名号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报名费支付方式以各省市规定为准。
  推荐免试生必须在10月25日前到相关研究所办理接收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网报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四、初试
  (一)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月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月7日下午  外国语
  1月8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8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含统考数学)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为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见《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二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或我所自行组织命题。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考生初试成绩由我所负责通知。
  
  五、复试
  1.我所采取差额复试,原则上按1:1.2左右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我所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2.复试形式、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在复试前通过我所网页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外语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我所根据需要对其进行实验技能等方面的考查。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格检查
  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七、录取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调剂
  报考我所的上线考生,符合国家调剂规定的,可优先考虑在中科院系统内调剂。并积极帮助考生联系和落实调剂单位。
  
  九、学制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硕博连读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5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不得进行硕博连读。
  
  十、收费及待遇
  我所2012年招收的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律不收学费,且在学期间享受同等奖助学金等待遇。
  
  十一、其他
  1.报考我所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一律不填导师,只填专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的入学考试,按当年国家教委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根据入学考试初试成绩的高低、差额复试的成绩,以及综合在校的情况等,择优录取。
  2.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所不承担责任。
  3.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5.考生可通过中科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查阅我所招生专业目录、部分科目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同我所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热忱欢迎各校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应届本科生、和应历届本科毕业生踊跃报考我所研究生。
  地 址:上海市零陵路345号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研究生部
  邮 编:200032
  联系人:马利 王娟
  电 话:************  54925238
  网 址:http://www.sioc.ac.cn
  E-mail: mali@sioc.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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