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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考研复试方案


       九、拟录取排名
       (一)最终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以最终成绩高低,依次录取。
       (二)复试成绩三项中有一项低于60分者、或体检不合格者、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按规定参加复试、体检和递交政审材料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不予录取。
       十、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查制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和指导复试录取工作,对复试录取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处理。
       (二)加强监督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复试时派专人到各专业复试现场巡视、监督。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核、体检监督和政审,并派人到各专业复试小组,及时了解掌握复试工作情况。
       (三)实行信息公开化制度。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调剂信息、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通过我所网站、全国研招网等多方式公布。
       (四)实行复议监管制度。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7个自然日内书面提出复核申请。由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答政审和体检情况;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解释专业复试情况。对投诉和复核申请须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十一、咨询和申诉方式
       人事处:倪瑞晨行政楼210室电话81963017
       电子邮箱yzb@sio.org.cn
       纪检办:陈巧俐行政楼408室电话81963002
       电子信箱JW81963002@126.com
       十一、本方案由人事处(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相关链接:
        2014年考研复试专题复试经验复试试题复试交流 | 2014年考研讨论版
        2014年考研调剂中心2014年全国考研复试线历年复试线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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