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2010年接收推免硕士生办法
中科院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欢迎国内各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所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所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均可接收外校推免生。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可向我所研究生部提出申请。 一、申
中科院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欢迎国内各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所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所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均可接收外校推免生。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可向我所研究生部提出申请。
一、申请条件
1.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2.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且原则上应是全国重点大学。
3.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4.申请人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未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者优先考虑),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5.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提交材料
1.《免试攻读中科院沈阳计算所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点击下载);
2.《申请免试攻读中科院沈阳计算所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1份(点击下载)(即需要2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写推荐信,推荐信需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3.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推荐免试生资格证明。
4.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5.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6.其它体现申请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三、申请程序
1.外校申请免试攻读中科院沈阳计算所硕士学位研究生者,请于每年9月20日至10月中旬(以当年教育部下发推荐时间为准)将应提交的全部材料直接邮寄到中科院沈阳计算所研究生部。
2.经所招生小组审核后,对符合条件者研究生部将通知其本人来所参加复试。
3.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获得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有效证明信原件,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四级证书原件或相关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各类获奖证书原件,体检证明(可在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
4.复试时间:具体时间以研究生部通知为准,复试内容为综合考试(含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口语、专业课)。
四、录取
1.我所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给接收函。取得我所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到其所在学校领取推荐复试生校验码,并进行网上报名。
2.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
3.对体检合格的拟录取推荐免试生,调政审考核材料的时间应与统考生一致,政审通过后与统考生一起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附则
1.申请专业必须是《中国科学院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
2.本科阶段有文章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3.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材料不全,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4.申请人在7-8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或政审、体检不合格的者,不予录取。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它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不予录取。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中科院沈阳计算所研究生部
2009年8月28日
一、申请条件
1.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2.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且原则上应是全国重点大学。
3.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4.申请人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未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者优先考虑),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5.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提交材料
1.《免试攻读中科院沈阳计算所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点击下载);
2.《申请免试攻读中科院沈阳计算所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1份(点击下载)(即需要2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写推荐信,推荐信需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3.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推荐免试生资格证明。
4.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5.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6.其它体现申请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三、申请程序
1.外校申请免试攻读中科院沈阳计算所硕士学位研究生者,请于每年9月20日至10月中旬(以当年教育部下发推荐时间为准)将应提交的全部材料直接邮寄到中科院沈阳计算所研究生部。
2.经所招生小组审核后,对符合条件者研究生部将通知其本人来所参加复试。
3.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获得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有效证明信原件,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四级证书原件或相关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各类获奖证书原件,体检证明(可在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
4.复试时间:具体时间以研究生部通知为准,复试内容为综合考试(含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口语、专业课)。
四、录取
1.我所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给接收函。取得我所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到其所在学校领取推荐复试生校验码,并进行网上报名。
2.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
3.对体检合格的拟录取推荐免试生,调政审考核材料的时间应与统考生一致,政审通过后与统考生一起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附则
1.申请专业必须是《中国科学院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
2.本科阶段有文章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3.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材料不全,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4.申请人在7-8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或政审、体检不合格的者,不予录取。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它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不予录取。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中科院沈阳计算所研究生部
200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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