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上海研招网 > 上海中医药大学 > 学费奖助

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雷氏中医药英才基金”评选办法


  第五条获奖条件
  获得奖学金者,除符合本评定办法第二条外,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立志于中医药事业发展;
  2.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思想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秀,曾获人民奖学金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
  5.工作勤奋,获得一致肯定和好评;
  6.按时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7.获“雷氏奖学金”者,当年不再参与其他企业奖学金的评定。
  获得助学金者,除符合本评定办法第二条外,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立志于中医药事业发展;
  2.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学习勤奋,思想道德品质优良;
  4.基本助岗津贴未达标,家庭经济困难,生活勤俭朴素;
  5.工作勤奋,获得一致肯定和好评;
  6.按时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7.获“雷氏助学金”者,当年不再参与其他企业助学金的评定。
  第六条评选程序及实施
  学校与雷允上药业联合成立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并由“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雷氏中医药英才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评选程序将公开,评选结果将在校内公示。奖学金每年11月在三年级中评选;助学金根据申报情况,每年评定1-2次,按半年或一年资助,第二年资助需重新申报。
  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09-12-15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