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海事大学硕士研究生政审、调档、组织关系、体检等事项的通知
一、政审表所有拟录取考生(包含推免生)均需提交政审表,此表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应届本科生:本科就读学
一、政审表
所有拟录取考生(包含推免生)均需提交政审表,此表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
应届本科生:本科就读学校或学院学工(思政)部门办理;
往届生:有工作单位的在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暂无工作单位的在街道、居委会、村组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
请将填写并盖好公章的政审表于6月30日前通过邮政快递(EMS)寄至本人所报考学院辅导员处(地址格式: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50号上海海事大学XX学院XX老师邮编:201306),联系方式见下方表格。
二、档案调取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包含推免生)均需调取人事档案。全日制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无须调取人事档案。
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发放。考生收到各自学院的人事档案调档函后,将调档函空白部分(即: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等)填写完整后交给本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调档手续。
调档时间:2020年9月1日前。
三、定向就业协议
所有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及定向就业的全日制拟录取考生均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就业协议随录取通知书发放。考生收到定向就业协议书后,将协议书空白部分(即:考生定向就业单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拟录取专业等)填写完整后交给本人定向就业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开学时交至拟录取学院辅导员处。
四、组织关系和户口
拟录取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凭录取通知书迁组织关系和户口。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户口迁移证请在开学以后交给拟录取学院辅导员。在入学前,不要将这些材料寄给学校。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组织关系和户口不转入学校。
外地生源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或缩写为上海市教卫党委;
上海市生源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上海海事大学委员会,或上海海事大学党委。
具体支部名称请咨询调档函上的联系老师。
如果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前,自己自行迁出的,请妥善保管,若有逾期等问题需自行负责。户籍咨询电话:************。
团组织关系:报到入学后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申请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咨询电话:************王老师。
五、体检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修改事宜
我校预计在6月30日左右对拟录取考生开放邮寄地址修改。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招网相关通知公告。
政审表(更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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