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财经大学MPA在职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
五、课程与培养方向的设置(具体内容见课程设置一览表)
1.课程设置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培养采用学分制。在研究生学习期间,需要获得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其中,核心课程不少于17学分,专业方向必修课不少于8学分,专业方向选修课不少于9学分,社会实践环节2学分,学位论文不计学分。具体内容见课程设置一览表。
MPA研究生在专职教师或兼职教师指导下,在政府部门、公共组织具体岗位参与实际工作的一个学习环节,计2学分,社会实践时间总计三个月,可以采取分时、分段方式,采用集中实践方式;或者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实践方式。社会实践结束后须提交社会实践报告。
2.培养方向设置
(1)政府管理
以政府管理为主要研究对象,对公共管理、公共经济、公共政策、领导科学、组织行为、管理技术与方法、电子政务等理论与技术问题进行系统学习与深入探索。该专业方向主要是面向政府各级部门的管理人员而设置的。
(2)公共财政与税收管理
以公共财政与税务管理为主要研究对象,对公共管理、公共经济、公共财政、公共预算、公共债务、国有资产管理、税务管理、审计监督以及税务咨询等理论与技术问题进行系统学习与深入探索。该专业方向主要是面向财政部门、国税部门、地税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计部门以及财税咨询部门的管理人员而设置的。
(3)社会保障管理
以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和运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对公共管理、公共财政、劳动经济、社会保障政策、社会保障制度、社保基金管理与分析技术、人口规律与人力资源管理、薪酬管理、劳动关系等理论与技术进行系统学习和深入研究。该专业方向主要是面向政府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社会福利组织、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企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机构等管理人员而设置的。
(4)公共财务管理
以政府与非政府公共机构的公共资金的筹集与使用为主要研究对象,对公共管理、公共经济、公共资金的筹集渠道、筹集方式、公共资金的使用、公共投资项目绩效评估、公共资金风险、公共资金的会计核算、审计监督等理论与技术问题进行系统学习与深入探索。该专业方向主要是面向政府各管理部门以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财务人员而设置的。
(5)金融服务与管理
以金融服务与金融管理为主要研究对象,培养通晓现代经济、金融、管理学,能综合运用现代行政管理手段、经济管理手段和法律手段,有效行使政府对金融业、保险业、证券业进行监督与管理职责的高级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