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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财经大学MPA在职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1)学习方式:根据学员的具体情况,采用以下学习方式:
  每月集中面授1-2次,为期3-5天,在校学习课程的时间1.5年,利用至少半年的时间撰写学位论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修满规定学分或不能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可以在以后继续完成;4年内仍未完成的,作结业处理。
  (2)学制:采用学分制,修业年限为2-4年。
  四、培养方式
  培养方式采取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对研究生的综合考核、论文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等研究生培养教育的重要环节,应由导师集体讨论。导师要因材施教,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要定期了解研究生的思想状况、学习和科研状况,并及时予以指导帮助。
  1.实行学分制。学分的最低要求按照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执行。
  2.教学过程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
  3.课程学习与实习实践紧密衔接,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完成,正在公共部门工作或曾经在公共部门工作过的MPA研究生可以在本单位完成社会实践,缺乏公共部门实际工作经验的MPA研究生由培养院校安排,有针对性地到相应政府部门、公共组织完成社会实践。
  4.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吸收不同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践领域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共同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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