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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华南理工大学经济法学(单独考试)专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南理工大学地处广州,是直属教育部的全国重点大学,校园分为五山校区、大学城校区和广州国际校区。2001年进入“985工程”行列;2017年进入“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行列,2020年进入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强。

华工法学院具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并设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法学和知识产权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目前学院建有多个国家级、省部级和校级各类重点研究与培训基地,为支撑学科发展、凝聚学科特色和培养优秀人才提供了重要平台。近年来,法学院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近20项,每年在法学主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法学研究在全国的学术影响力逐步提升。

单独考试是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高等学校为符合特定报名条件的在职人员单独组织的考试。华南理工大学2022年拟以单独考试方式招收经济法学专业定向就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学计划及授课由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负责。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科专业:030107经济法学,招生计划12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华南理工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3.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截至2022年9月),业务优秀,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截至2022年9月)。

4.经所在单位同意作为本单位定向就业培养,并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普通高校学生在同一学习时段,只能注册一个普通全日制学籍。

6.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7.只接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

8.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将取消考生的准考、录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取消学籍。

三、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均须选择华南理工大学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考生网上报名后,还须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要求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及要求根据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及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执行。

考生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前应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责任考生自负。我校将在复试录取阶段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四、全国统一考试初试

(一)初试科目

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单考)、英语(单考)、经济法(单考)、民法(单考)。

初试各科目分值:初试4门课程,思想政治理论(单考)、英语(单考)满分各100分,经济法、民法满分各150分。

(二)准考证

2021年12月18日-27日,所有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应提前一天前往考点熟悉考场安排等情况,并于考试当天凭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初试。

(三)初试时间与地点

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及录取

单独考试的4门初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采用闭卷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课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面试等。具体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权重等信息见法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细则。

根据考生的初试及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情况,择优录取。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不签定定向就业协议书不予录取。

五、学习年限及学位授予

基本学制3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5年),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或假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华南理工大学颁发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六、培养经费及学习期间待遇

1.学费按3年收取,每人每年50000元,具体收费标准按学校批复执行。教材资料费另计(按照实际收费)。逾期不交学费者,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学校不安排住宿,学生来校听课和接受老师指导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由用人单位或学生本人负责。

3.按教育部规定,学校不负责定向培养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工资、生活福利及补助、医疗费等其它福利待遇。

七、信息公开与监督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将第一时间通过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发布。考生可查询导师简介、入学考试成绩、复试安排等信息。请广大考生及时上网了解查询。

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法学院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如有异议,考生可向招生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也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申诉。

八、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电话:************

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B9楼北座204-1

邮政编码:510006

2.申诉电话

学院监督小组:39380306

学校研招办:************

 学校纪委:************

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为准。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疑义者应在招生年度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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