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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2011年资产评估硕士生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的步伐,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紧缺型人才,我校2011年招收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为:025600,拟招收30人(中国人民大学本部)。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部硕士生报考条件的应届生或往届生。

  一、专业介绍

  资产评估是现代经济活动的重要内容,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资产产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国家金融安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开设在我校商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是我国工商管理教育的重要基地,也是我国最早开办MBA教育和MPAcc教育的商学院之一。设有会计、财务管理、企业管理等相关学科,拥有工商管理国家重点一级学科以及会计学、企业管理和产业经济学3个国家重点二级学科,拥有工商管理学科中从本科到博士后的所有学位和培养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是国内最早开展会计和资产评估教学研究的机构之一,是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设立的资产评估学科建设基地。1981年设立会计学硕士点和企业管理硕士点,1986年设立会计学博士点和企业管理博士点,2002年设立财务管理硕士点和博士点。2011年,增设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培养资产评估专业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

  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区别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主要反映在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等方面。在培养方面,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而尤其强调实践,由校内教师和资产评估实际工作单位的专家组建复合型导师团队;在课程与教学方面,突出职业要求,注重应用型课程,运用案例教学和互动教学等方法。

 网上招生包括网上报名、网上下载书面《准考证》、网上查询初试成绩、网上调剂录取等。我校硕

  二、我校实行网上招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

  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报名时外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

  ②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复试时提交相当于经济学类或管理学类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文章(经济学类或管理学类)。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者,须在报名前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硕士生;或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党校学历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6、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学习,学制一般为两年。户口关系迁至中国人民大学。学习、培养和日常生活均在北京本部。

  五、报名流程

  (一)核准个人身份信息

  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

  (二)网上报名:

  考生均在教育部统一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三)现场照相、确认信息

  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0-14日)到报名点进行电子照相、信息确认。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截至2011年硕士生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军官证)、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我校公共教学一楼1101教室进行电子照相及报名信息确认;在京外地区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当地省、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

  考生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四)获取准考证

  2011年1月1日-14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规定时间内不下载书面《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六、考试方式

  1、参加全国2011年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

  2、“联考”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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