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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2011年税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的步伐,努力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税务应用型、紧缺型人才,2011年我校开始招收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为:025300。拟招收45人(其中校本部25人,苏州国际学院20人)。学校设立专项奖励金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我校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激励学生从事科研创新,全面提高培养质量。

  一、专业介绍

  税务硕士专业学位是培养应用型高级税务管理人才的。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税收法制环境的日益完善,社会各界对税务专门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为了满足社会上对税务高级管理人才的需求,中国人民大学从2011年开始招收税务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2年。目前该专业设有税务管理、国际税收、税收理论、税务筹划等四个研究方向;除公共课、研究方法课和学科基础课外,还开设公司财务、财务会计、税收经济学、中国商品税制、中国所得税制、税务代理、国际税收、税务筹划等专业课。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的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条件能够满足培养目标的需要,除一般设备外还有千兆交换机10台,IBM志强700服务器2台和光盘阵列服务器2台,都与校园网相连通,可供税务硕士随时使用。目前建立了多家税务硕士实习的基地,同时实习基地委派技术专业进行指导,确保实习质量。

  税务专业力求培养既熟悉财务会计知识又精通国内和国际税法的复合型、应用型的高级税务管理人才。该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去向主要是各级税务机关、会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以及内外资企业、金融机构等单位的财务部门。

  二、我校实行网上招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

  网上招生包括网上报名、网上下载书面《准考证》、网上查询初试成绩、网上调剂录取等。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自行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报名时外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

  ②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者,须在报名前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硕士生;或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党校学历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6、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学习2年。户口关系迁至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学习、培养和日常生活30人在北京本部,30人在我校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国际学院在苏州工业园独墅湖高等教育区,具体情况详见《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学习生活指南》。

  五、报名流程

  (一)核准个人身份信息

  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

  (二)网上报名

  201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所有考生在教育部网报系统网上报名,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还须网上支付报名费。

  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三)现场照相、确认信息

  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0-14日)到报名点进行电子照相、信息确认。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截至2011年硕士生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军官证)、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我校公共教学一楼1101教室进行电子照相及报名信息确认;在京外地区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当地省、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

  考生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四)获取准考证

  2011年1月1日-14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规定时间内不下载书面《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六、考试方式: 1、参加推免考试。

  2、参加初试、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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