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在职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2014年我校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专业学位代码035100)。计划招收100人
五、初试考试时间及科目:
1、初试时间:2014年10月26日
2、初试科目: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英语
六、交资格审查表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 2014 年
12 月 30 日前将《资格审查表》、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一并寄(送)至中国人民大学 法 学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 法 学院
邮编:100872
七、复试
考生可于2014年12月底(具体时间见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是否进入《复试名单》,进入《复试名单》者自行从网上下载《复试通知》。
复试科目:政治理论、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英语
复试时须提交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八、录取
根据我校确定的录取标准,在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择优录取。按照学校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及考生单位须同我校签订协议书并按规定交纳学费。
九、学习方式及年限
1、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在职攻读
2、学习年限:学制 3 年
3、教学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4、在校学习时间: 800 学时(要求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
十、培养方式及培养费用
培养方式:按照2014级在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利用周一至周五晚上授课。
培养费用: 60000元,考生须按照协议书的相关规定交纳培养费。
学习期间不转档案、人事、工资、户口关系,学校不提供住宿。
十一、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被授予硕士学位。
十二、全国联考考试大纲
英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专业综合:《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版)
除考试大纲外,我校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划定考试范围,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十二、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
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
- 2024-10-16社会保障长期答疑贴,真题(804&620)汇总、考情分析
- 2024-08-192017年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专业考研经验(已录取)——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 2023-04-07回馈民商20年真题 人民大学法学考研真题(附件)
- 2022-09-23真题 教材版
- 2022-03-12625 808初试经验
- 2022-02-09]人大金砖431金融学一部分资料免费领 给我攒点人品!哈哈
- 2022-02-09英语语言文学英美文学方向经验帖(二外日语)
- 2022-01-212021年人大802经济学考研专业课经验分享与教材资料推荐
- 2022-01-21双非三跨人大,我的一些叨逼叨
- 2022-01-212022人大英美语言文学初试真题回忆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