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2008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办法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2008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办法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石科院)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8号,是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直属的综合性科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石科院)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8号,是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直属的综合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创建于1956年。石科院以石油炼制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为主,注重油化结合,兼顾相关石油化工技术的研发。近年加强了在新型替代燃料和新能源领域的创新,正在向全方位的以炼油为主、油化结合的能源型研发机构转变。多年来,石科院在技术创新方面既重视与企业和设计单位的合作,注重市场拉动的作用,又十分重视开展导向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积累科学知识和工艺、工程经验,发挥知识创新对技术创新的推动作用。目前,石科院拥有从原油评价到各项炼油工艺技术及催化剂开发,直到石油产品研制和评价的全炼油厂成套技术的开发实力和研发优势。科研业务领域包括:清洁汽/煤/柴油生产技术、劣质和重质原油加工技术、油化结合技术、芳烃生产技术、石油产品生产技术、石油化学品生产技术、石油替代资源研究、炼化技术基础、计算机技术应用以及分析测试等配套技术共十个方面。
石科院下设17个研究部门,拥有一支综合技术优势突出的科研队伍,目前职工总数为1340余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890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6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77人,高级职称技术人员358人;博士160人,硕士204人。拥有近千套中小型炼油和石油化工试验装置及各种化学分析仪器,涉及炼油工艺、石油化工、精细化工和添加剂以及油品应用研究等领域。石科院下设炼油工艺与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润滑油评定中心、水处理技术服务中心等机构;是全国石油产品标准化归口单位。另外,国家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石油学会石油炼制分会也挂靠在石科院;是《石油学报》、《石油炼制与化工》和英文版的《China Petroleum Processing and Petrochemical Technology》3个科技期刊的编辑、出版单位。
经过50年的建设和发展,石科院已经成为科研力量雄厚、装备齐全,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科研开发、技术许可、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相结合的综合性研究开发机构。建院至今,共获得部级以上奖励的科技成果802项,国家级奖励103项。其中:国家发明一等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7项。截至2006年底,累计申请国内专利2070项,获准授权1266项;申请国外专利405件,获准授权223件;4项专利获得了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颁发的中国专利金奖。2006年,石科院申请中国专利256项,获授权189项,申请国外专利53件,获授权36件。近年来申请发明专利数量在全国科研院所中一直名列前茅。
石科院是化学工艺、应用化学专业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以及化学工艺、应用化学、工业催化和化学工程专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设有研究生部和博士后流动站,有博士生导师14人,硕士生导师59人。
石科院研究生部面向全国招收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其目标旨在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高质量的专业技术人才。采取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与科研课题工作相结合的方式使学生不仅在石化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广泛的专业知识,而且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工作能力;研究生部与重点高校联合开设研究生课程35门,教师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设备先进,实验设备齐全,是学习深造的理想之地。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热忱欢迎国内各设研究生院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
具体申请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学习刻苦,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科研创新潜力,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且母校为设立研究生院的全国重点大学的优秀本科毕业生。
3.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只限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
4.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数的前10%(本科阶段有论文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的,将予优先考虑)。
5.大学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6.须在毕业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未获得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7.所学外语语种必须与拟申请的我院当年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外语语种一致。(请查阅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200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8.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1.《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批表》1份;
2. 推荐学校教务部门或者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推荐免试生资格证明(加盖公章)1份。
3.个人自述1份;
4.专家推荐信2份(需2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填写,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5.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6.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7.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8.申请者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及审批程序
1、申请者在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http://www.ripp-sinopec.com)查阅我院2008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办法,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
上述申请材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并最迟于9月30日前直接寄(或送)到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
如第1项材料《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批表》和《推荐免试资格证明》暂时不能加盖教务处公章,可先寄一份未盖章的,等盖章之后再补寄一份。邮寄地址: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3。
2.我院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于2007年10月20日前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者来院复试,择优录取。
3.对同意接收的申请人10月25日前发放《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2007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书》。
4.获准接收的申请者在收到接收函后,须尽快从推荐学校领取省级(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签发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并在2007年10月31日之前登陆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chinayz.com.cn,http://www.chinayz.edu.cn)填报报名信息。网报时,报考学校选择“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按接收函确定的内容选择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录取类别等信息;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北京地区的推免生必须选择“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作为报名点,京外地区考生按照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选择报名点。
我院接收的北京地区(包括我院)推免生网报成功后,还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支付报名费(具体支付办法请查阅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上北京市高招办的有关公告)。
11月10日—14日,所有获准接收的申请者必须到所选择的报名点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凡未参加网上报名或者现场信息确认、现场照相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获准接收的申请者必须在现场摄像和确认信息后10天内(即11月25日前)将加盖有关部门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此表从推荐学院教务部门获得)寄送到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未寄到登记表的推免生,将被取消推免生报考资格。
注意:
按教育部规定,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获准接收的推免生如同时报考统考生(以现场确认的信息为准),则视为自愿选择参加全国硕士统考,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5.我院接收的推免生需与统招生一起参加我院组织的研究生复试,复试合格,发放入学录取通知书。
6.入学复查。2008年9月入学时,我院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下列问题,取消入学资格。
(1)申请人未能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和实习)的学分要求;
(2)申请人的毕业论文和实习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
(3)申请人获得初取资格后必修、限选及公共选修课出现了不及格;
(4)申请人在获得初取资格后、毕业前受到过任何纪律处分;
(5)申请人毕业时未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6)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存在伪造现象或者故意隐瞒了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重要信息;
(7)申请人患有严重生理或精神疾病、不能坚持学习,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可能影响到他人健康;
录取资格复审工作将在每年新生入学报到后的第一个月内(一般在9月上旬)进行。
通过录取资格复审的申请人即获得正式学籍。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82368172,82368648,电子邮件:zhangdz@ripp-sinopec.com 传真:(010)62311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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