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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要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考试
  以教育部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时间为准。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以教育部公布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四)初试方式:全部考试科目均为笔试。
  (五)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我院北京地区的考场设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考生考前需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网站查看考场具体安排。
  (六)复试: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复试分数线由我院在依据国家分数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当年考试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达到我院复试资格的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复试,复试的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院依国家相关要求自行确定,到时再另行通知。
  六、体格检查
  在复试时由我院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七、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名单。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各专业之间名额可以调剂。
  八、学习期间的待遇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期间后,按国家规定发给奖学金及实验生活补贴。目前非定向硕士生每月为2000元至2500元左右。此外,学生在读期间申请专利享受院内相应的奖励。在校生皆可以申请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奖项,免费住宿,二人一间。
  九、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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