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2007年硕士招生《481法理学》考试大纲
第一编 法学导论 第一章 法学的研究与法学教育 第一节 法学的研究对象 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第二章 法学的历史 第三节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和发展
第一编 法学导论
第一章 法学的研究与法学教育
第一节 法学的研究对象
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第二章 法学的历史
第三节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和发展
马克思主义法学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作为世界观和方法论,深刻地分析了社会各个方面的现象,揭露了剥削阶级的偏见,科学的阐述了法学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使法学成为一门真正的科学。
第二编 法的本体
第五章 法的概念
第一节 法的用词
一、中国历史上法的用词
二、西方历史上法的用词
第二节 法的释义
一、非马克思主义法的定义
二、马克思主义法的定义
第三节 法的本质
一、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二、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第四节 法的特征
一、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
二、法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
三、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四、法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第六章 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
第一节 法的渊源
一、法的渊源的释义
四、当代中国法的渊源
(一)当代中国正式法的渊源
(二)当代中国非正式法的渊源
第二节 法的形式
三、当代中国主要法的形式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行政规章、国际条约、其他法的形式
第四节 法的效力
一、法的效力的概念
二、法的对象效力
三、法的空间效力
四、法的时间效力
第七章 法的要素
第一节 法的要素释义
一、法的要素的定义
第二节 法律概念
一、法律概念释义
二、法律概念的功能
三、法律概念的分类
第三节 法律规则
一、法律规则释义
二、法律规则的分类
(一)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和权义复合规则
(二)规范性规则和标准性规则
(三)调整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
(四)强行性规则和指导性规则
第四节 法律原则
一、法律原则释义
二、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
三、法律原则的分类
第八章 法律体系
第一节 法律体系释义
第二节 法律部门的划分
一、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
二、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
第三节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相适应、与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相一致的,由门类齐全、结构严谨、内部和谐、体例科学的全部法律、法规所构成的统一整体。
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划分为七个主要法律部门: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律部门;民法法律部门;行政法法律部门;经济法法律部门;社会法法律部门;刑法法律部门;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法律部门。
第十一章 法律关系
第一节 法律关系释义
第二节 法律关系分类
第三节 法律关系主体
一、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与种类
二、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
第四节 法律关系客体
一、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
二、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第五节 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
一、法律关系形成、变更与消灭的条件
二、法律事实的种类
第三编 法的起源和发展
第十五章 法的历史类型
第一节 法的历史类型的概念
第三节 近、现代资本主义法律制度
一、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特征
二、资本主义国家的两大法系
(一)法系的概念
(二)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
第四节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一、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二、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的本质
三、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的特征
第十七章 法制现代化
第一节 法制现代化释义
一、现代化的概念
二、法制现代化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世界法制现代化的基本模式
一、内发型法制现代化模式
二、外发型法制现代化模式
三、混合型法制现代化模式
四、法制现代化的多样性统一
第三节 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历史道路
一、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历史起点
二、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的主要阶段
三、中国法制现代化道路的主要特征
第四编 法的运行
第十九章 立法
第一节 立法的概念
第三节 立法权限划分体制
一、立法体制的含义和构成
二、中国现行立法权限划分体制
第四节 立法过程与立法程序
第二十章 守法
第一节 守法的概念
一、守法的含义
二、守法的构成要素
第三节 守法的主客观条件
第二十一章 执法
第一节 执法的概念
第三节 执法体系
一、执法体系的概念
二、人民政府的执法
三、政府工作部门的执法
四、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
五、行政委托的社会组织的执法
第二十二章 司法
第一节 司法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司法体系
一、司法主体
二、司法体系
第三节 司法的基本要求和原则
第二十六章 法治与法治国家
第一节 法治与法治国家的释义
一、法治的概念
二、法治国家的概念
第二节 法治的基础
一、法治的经济基础: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
二、法治的政治基础:民主政治
三、法治的文化基础:理性文化
第三节 法治的基本理念
法律至上、法律必须具有一般性、法律必须公开、法律不溯及既往、法律必须具有稳定性、法律必须清晰明了、法律必须具有统一性、法律普遍得到遵守、审判独立、诉讼应当易行。
第四节 现代中国的法治实践
第五编 法的作用和价值
第二十七章 法的作用
第一节 法的作用释义
第二节 法的规范作用
告示作用、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强制作用
第三节 法的社会作用
第六编 法与社会
第三十六章 法与政治
第一节 法与政治的一般关系
一、政治释义
二、法与政治的关系
法作为国家意志的体现,无疑与政治有紧密的联系,一方面法受政治的影响与制约;另一方面它又确认和调整政治关系,直接影响与促进政治。
第二节 法与国家
一、国家的概念
二、法与国家的关系
第三节 法与政党及其政策
一、法与政党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是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党与法治的关系。
二、法律与政策
第四节 法治国家与政治文明
一、政治文明的有机构成
二、法治国家与政治文明的一致性
三、社会主义法治是政治文明发展的高级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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