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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05年深圳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为培养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组织高层次、复合型和应用型专门人才,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5]36号)精神和要求,2005年北京大学继续在华南地区(以深圳为中心)开展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工作。报考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5年7月31日)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招生计划:60名。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

  1、考生请先登录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主页(http://www.szpku.edu.cn/index.jsp)

  或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http://www.cdgdc.edu.cn/xwks/index.jsp),下载《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或到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领取。一式三份,分别贴近期同底版二?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填写完毕后,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并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后,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由省级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非政府部门人员只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并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

  2、《资格审查表》中,“报考学位种类”请填写“公共管理硕士(深圳)”,“专业学位代码”为“490100”。

  3、考生也可于即日起到7月25日之前(以邮戳为准),用特快专递将以上资格审查材料(身份证原件、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除外,待复试时审查)、写好本人通讯地址的信封以及25元特快专递费,寄往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培训中心(深圳市高新区南区深港产学研基地东座300室),进行函审,邮政编码为518057.

  4、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由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进行。届时报考者须出示以下材料:1)按规定办理的报名资格审查表(留存政府管理学院);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报名方法

  1、考生可通过互联网提交报名信息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05年7月8-23日,(具体时间查询网址:http://xwb.gdhed.edu.cn)。考生可先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在现场报名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2、报考者应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http://xwb.gdhed.edu.cn,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因网上报名数据处理需要,务请根据此简章报名的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中的“备注一”时注明“深圳”。并请于2005年7月28日至31日到当地省学位委员会指定报名点交验《资格审查表》、缴纳报名考试费(320元)、照相并确认报名信息。

  3、考生可在北京市学位办公室指定地点考试。也可在工作单位所在省区学位办公室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但须在同一地点报名。考试地点与现场报名地点一致。

  四、考试科目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初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英语、管理学、行政学四门,均为全国联考。复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和综合面试,由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负责组织。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全国联考科目考试时间为2005年10月22日、23日。考试地点由现场报名点指定,具体科目的考试时间为:综合知识10月22日8:30-11:30;英语10月22日14:30-17:00;管理学10月23日8:30-11:30;行政学10月23日14:30-17:30.

  政治理论考试及综合面试时间暂定为2006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待联考后另行通知。届时达到北京大学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携带复试通知书、准考证和资格审查资料参加。

  六、联考考试大纲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出版;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2005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七、录取与入学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2006年1月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由于本校招生名额限制而不能录取者,如达到其它院校复试分数线,可调剂到相关院校。

  2006年春季入学。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时,需出示本人本科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八、培养方案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MPA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北京大学的特色优势,2005年北京大学MPA的培养方向拟设为:1、公共政策;2、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3、公共部门绩效管理;4、公共经济管理;5、区域经济与城市管理;6、电子政务。培养方向的最终确定,将在考虑学生规模、职业结构和个人意愿的基础上,从上列范围内选择。具体培养方案请到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主页http://www.sg.pku.edu.cn/index.asp查询。

  九、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十、学费

  公共管理硕士生须交纳学费4.6万元,入学注册时一次性付清或在培养期间分年度缴纳(其中第一年交纳2.6万元,第二年交纳2万元)。

  十一、学习年限及上课方式:

  在职学习二年,采取在北大深圳研究生院集中时间上课,每年集中两次。

  十二、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 26035561邮编:518055

  地址:深圳南山区西丽镇深圳大学城北大校区H座202室主页:http://www.szpku.edu.cn

  地址二:深圳南山区高新科技园深港产学研基地东座E300房间邮编:518057

  咨询电话二:0755-26737421 26737165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教务办公室电话:************邮编:100871

  地址:北京大学法学楼5324室主页:http://www.sg.pku.edu.cn/index.asp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邮编:100871

  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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