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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06年在职攻读项目管理工程硕士招生简章(医学物理和工程方向)

  医学物理和工程是原子能科学与技术、物理学、医学、工程学和信息学等多个一级学科形成的新型交叉学科,在发达国家已经有50多年的历史,北京大学的医学物理学科作为核技术及应用学科的一个研究方向始于1994年,建立在北京大学的重离子物理研究所,设有一套独立的课程体系。学科方向覆盖了医学影像物理、放疗物理和医学物理信息学的主流方向,学科方向和研究的深度、广度已与世界接轨。

  目前开展的研究方向包括X-射线四维动态成像、核医学和分子成像、核磁共振成像,医学图像分析与处理,以及放疗物理。主要培养目标为:医院内的医学物理师,可以在放疗科、放射科和核医学科工作;医疗仪器和装备公司的研发人员和相关单位的管理人员。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6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6]33号)精神和要求,我校以肿瘤物理诊疗中心和医学物理和工程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为依托,北京大学物理学院2006年计划招收30名学生,在职攻读核能与核技术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有关事宜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

  3.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4.工作业绩突出;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中、下旬。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所辖考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后,于7月10日前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6.html)向社会公布。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06年7月 27日至31日。由各省级主管部门将根据本地区情况作具体安排,并在网上报名阶段告知考生。报考者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持网上报名编号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费(80元)、照相并确认报名信息。

  考生可在北京市学位办公室指定地点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06年7月12日8:00—7月26日20:00;网上报名系统指定网站为:http://Pgs.ruc.edu.cn;现场摄像时间及地点:7月28日—7月31日(8:00-16:30)在中国地质大学学术交流中心,联系电话:82321924;《准考证》由考生在报名网址上下载,时间为9月20日至10月20日)。也可在工作单位所在省区学位办公室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但须在同一地点报名。考试地点与现场报名地点一致。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

  报考者须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rs.pku.edu.cn/zs/zs_special.html)或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页(http://www.cdgdc.edu.cn/scb.zip),下载《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1张。填写完毕后,由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并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表》中,“报考学位种类”请填写“工程硕士”,“报考专业或领域”请填写“核能与核技术工程”,“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为“430100”,“核能与核技术工程”代码为“430127”。

  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由北京大学物理学院进行。届时报考者须出示以下材料:1)按规定办理的《资格审查表》(留存物理学院);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工龄证明(留存物理学院)。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为全国联考,所考科目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第二阶段为北京大学物理学院负责组织。

  1.初试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以下简称“GCT”),“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仅限英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考生取得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为二年。

  考试时间为2006年10月22日8:30—11:30,考试地点由报名点指定,具体请见准考证(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核查准考证,请务必妥善保存)。

  2.复试

  复试科目为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两门考试,考试时间暂定为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北京大学将根据报考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携带复试通知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和“GCT”成绩单,到北京大学参加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两门考试。

  1)专业基础考试科目设置如下:

工程领域考 试 科 目
(专业基础课)
参考书目
核能与核技术①原子核物理
②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基础
③模拟电子线路
杨福家等著, 复旦大学出版社 1993年, 其中 1.1,1.3; 3.1-3.4;4.1-4.3和 第5、6章为重点
② 张远鹏,董海,周文灵编著,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③《模拟电子技术基础》(第三版) 清华大学电子学教研室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专业基础考试科目中,①②③任选一门,均为笔试。请考生务必在《资格审查表》中“应试专业课”一栏填写所选“专业基础考试科目”名称。

  2)专业综合考试由北京大学物理学院组织专家小组,以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着重考核考生从事工程技术或管理工作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

  五、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数的10%.2007年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入学前须就培养等有关事宜和北京大学签订合同书。

  六、入学

  1.在职学习的学生2007年春季入学。若录取人数不够开班人数(最低15人),将延期入学。

  2.脱产学习的学生2007年秋季入学,与2007级硕士研究生随堂上课。

  3.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时,需出示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七、培养与管理

  1.工程硕士生的培养管理统一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组织,并按照北京大学制定的工程硕士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2.主要培养方式为在职学习。在职学习以非工作日上课为主。为了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生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学习时间,亦请各推荐单位予以支持。

  3.总学分为32学分,总课程门数为10-12,学习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学习年限为2-4年。

  八、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符合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北京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九、学费

  学费共计4万元,分两次交纳。第一学年交纳2.5万元,第二学年1.5万元。

  十、食宿

  食宿自理。

  十一、违纪处罚

  对考生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物理学院:

  电 话:************,62751880

  地 址:北京大学物理楼中211室

  电子邮件:zhangby@pku.edu.cn

  邮 编:10087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62756913

  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房间

  邮政编码:10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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