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电子与通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是经教育部、国家计委批准成立的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也是教育部、发改委和科技部等六部委批准建设的国家示范性微电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是经教育部、国家计委批准成立的“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也是教育部、发改委和科技部等六部委批准建设的“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学院设有电子与信息领域工程博士点,工程管理硕士点,软件工程、集成电路工程、项目管理、工业设计、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等6个领域的工程硕士点,并且与软件工程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软件研究所合作建设软件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
软件与微电子学院从建院起,就以“创建世界一流软件与微电子学院”为己任。学院秉承北京大学“民主科学、兼容并包”的精神,坚持北大“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校风;以坚持改革开放、面向需求、质量第一为建院宗旨;以培养多层次、实用型、复合型、国际化软件与微电子人才为目标;按照企业和领域需求确定培养方向,按照产业需求不断调整专业方向,形成灵活的课程体系,动态的教学计划;按照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将人文科学与前沿技术教育贯穿始终,全面加强素质教育,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学习借鉴国际人才培养经验,努力实现教学模式创新,管理体制创新,教学内容创新,课程设置创新,教学方法创新。
2016年软件与微电子学院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653名,其中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四个专业,合计拟接收推荐免试生141名,应试生招生人数以招生计划减去实际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人数为准。电子与通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45名,培养单位为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
一、推荐免试
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请按照《北京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的要求,申请攻读我校电子与通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普通招考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二)报名办法
1、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费: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收取。
(三)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名称及代码
1、招生院系:软件与微电子学院(017)
2、招生专业: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8)
3、开设研究方向:
序号 |
研究方向 |
1 |
01)嵌入式系统设计 |
2 |
02)系统芯片 |
3 |
03)通信与应用电子 |
4 |
04)光电子与物理电子 |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各研究方向的初试科目如下:
1、01)嵌入式系统设计、02)系统芯片
①思想政治理论
②英语一
③数学(一)
④半导体物理、数字电路逻辑设计、电子线路,三门任选其一。
2、03)通信与应用电子、04)光电子与物理电子
①思想政治理论
②英语一
③数学(一)
④电子线路、普通物理,两门任选其一。
(五)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份。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参加复试的同学一般应达到北京大学复试分数线。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大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相关表格,按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复试形式为面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考生的外语听力考试在复试中进行,并计入复试总成绩。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即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外语听力成绩。
三、培养方式
学习年限为2-4年。采用学分制,学习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四、学历与学位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长批准,颁发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北京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五、学费及奖学金
学费总额为4万元。学生按学年收费,第一年交纳20000元,第二年交纳20000元。
学院设有普通奖学金(校级普通奖学金和院级普通奖学金)和多项专项奖学金(如专业奖学金等),同时学生在实习期间一般享有实习津贴。学院还设有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提供学生勤工助学、科研实习的机会,以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上课地点及食宿
2016级电子与通信工程01)和02)方向硕士研究生的上课地点在北京大学大兴校区,由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协助解决食宿,费用由学生自理。03)和04)方向硕士研究生的上课地点在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无锡校区,由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无锡校区协助解决食宿,费用由学生自理。
七、转档和就业派遣
在已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中,“转档”硕士研究生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均可在入学前转入学校,入学后不再予以办理“转档”手续。
“不转档”硕士研究生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均不转入学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若在学期间,发生原单位撤销、合并等情况,由学生自谋职业。“不转档”硕士研究生不参加学校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定,医疗自理。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均为定向培养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其人事档案应转入,在职考生其人事档案应由定向单位负责管理。
八、违纪处罚
若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九、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
电子邮件:zhaosheng@ss.pku.edu.cn
地址:北京大学理科一号楼1723N房间
邮编:100871
网址:http://www.ss.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502房间
邮编:100871
网址:http://grs.pku.edu.cn/
(实习编辑: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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