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2012硕士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
5.考生报名确认后,请于2011年12月31日前寄送以下材料至我院招生办公室:
(1)个人简历(包括学习、工作经历,参加科研和社会活动情况,英语水平,兴趣特长等);
(2)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获奖证书、发表文章复印件(请列出明细单);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以及其它外国语水平测试成绩报告单复印件;
(5)所在院系出具的应届在校生证明信。内容包括应届生身份说明(请注明是否为定向或委培
生);入学3年的专业及综合成绩排名(须注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和心理健康情况等综合评价意见。
证明信须采用学校或院系公文纸,并列出院系有关联系人的电话、地址,加盖公章。
(6)非应届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7)非应届考生请提供两封与报考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亲笔“推荐信”( 打印推荐信无效),推荐信须由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8)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
四、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初试地点:选择北京科技大学报名点的考生在北京科技大学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名点的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等信息将在复试前公布。
4.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和专业综合笔试相结合方式。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院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请与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5.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五、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在复试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将在复试前通知。
六、录取类别
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择优留院工作。
七、学制
学制3年。
八、招生咨询
1.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可查询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中华教育网:www.chinaedu.org.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学院路20号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00083)
联系电话:************ 83597064
电子信箱:zs_riped@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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