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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200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200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热烈欢迎报考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2007级博士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已工作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9月1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历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修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且成绩合格,并提交进修单位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5.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考试时间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报名时间:2006年9月1日—12月15日(报名费150元,可函报;报名费概不退还);
报名、考试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0号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59楼
考试时间:2007年3月17、18日考试(英语含听力),考后即复试。

三、报名手续
2006年9月1日至12月15日(以邮戳为准),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寄(送)以下申请资料,共计十项:
(1) 填写完整的《 200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
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以及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所在单位的意见,并在登记表 “单位意见"一栏中由考生档案所在院系或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院系或人事部门公章,否则不发准考证。
(2)填写博士考生基本信息数据库(电子版),并发送email:zs_riped@126.com;
(3)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4)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和答辩决议书复印件;
(6)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7)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
(8)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9)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的证书;
(10)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表
考生所有材料经审查合格后,于入学考试前一天到我院招生办公室复核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并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不再邮寄。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科目为:外国语,业务课(两门)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自然辩证法和两门硕士学位课程。
复试将在笔试后进行,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申请人应向复试专家小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对于复试及格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表现,从中择优确定拟录名单。

五、体检
拟录取考生体检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学习年限

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为3年。
七、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部将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八、招生咨询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博士生招生简章及报名表格下载可查询中华教育网http://www.chinaedu.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学院路20号910信箱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83)
咨询电话:(010)62097512、62097064
电子邮件:zs_riped@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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