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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南航学在职硕士研究生复试及调剂安排


  四、复试实施办法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复试时须凭身份证件入场。发现有替考者,取消录取资格。复试时间由各学院通知。
  (一)实行差额复试。
  根据学位办〔2013〕20号文件精神,对于工程硕士考生,招生单位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项目管理领域录取限额100人。对于无学位考生,在GCT总分相同情况下,以南航专业课成绩、面试成绩之和由高至低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MBA考生录取限额为75人。
  (二)复试由以下二部分组成:
  1.面试: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由复试小组进行面试。可采取口试、笔试或两者兼而有之的方式,复试小组成员分别按满分100分给出评分。复试内容包括业务知识、外语等,具体内容由学院确定。
  2.MBA考生须参加政治理论考试,具体由经管学院组织。
  五。关于调剂工作2013年各类别专业学位调剂录取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间、领域间均不能进行调剂。我校工程硕士只接收有学位的调剂考生。对于调剂考生,须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在职工程硕士调剂申请表》,将调剂申请表、资格审查表、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交由学院审查、核验。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复试程序。
  六、其他相关事项按国家文件执行,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
                                                               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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