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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200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相应教学(临床)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中医药专门人才。

  二、学制与类别 三年制,脱产博士生。

  三、报考条件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勤奋学习,遵纪守法,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的奉献精神。

  2.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毕业,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报考委托培养(定向)的考生需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报名报名时间:2005年3月1日至20日。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直接向我校研究生部报名,外地考生可函报。交报名费200元(含面试费),领取并填写表格,于3月20目前将下列材料寄送我校研究生部。经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逾期不再办理。

  (1)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准考证(须贴同一底版1寸照片);

  (2)专家推荐书两份;

  (3)硕士课程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复印件);

  (4)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应届毕业硕士生允许推迟到入学前补交),同等学力者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5)填写个人详细接受地址的小信封3只(不需要贴邮票)。

  五、考试考试时间:2005年5月14日至16日。

  考试地点:南京中医药大学汉中门校区,考生于5月13日到本校汉中门校区研究生部报到。

  考试方式: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外国语含听力,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试政治理论课,同等学力加试同时进行。

  六、报考费用及学习期间待遇考生的报名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均由考生自理。

  录取后学习期间待遇按国家教育部文件规定办理。

  七、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考试与推荐相结合,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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