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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知识笔试(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和综合面试,加强对考生知识成就和能力潜质、考试成绩和学业表现的综合评价,加大创新能力和专业潜质的考核。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笔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科目相同。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四)体检
  体检时间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五)录取
  1、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平时学习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学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2、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未按规定办理者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六)奖助学金及其他说明
  1、学费和奖助学金:新生入学时,以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学年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奖助学金的发放按照《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等办法执行。
  我校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一等奖学金1.2万元、二等奖学金1.0万元、三等奖学金0.8万元。
  2、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外,其它学术型专业和专业学位均接收兄弟院校推荐免试生;在博士学位授予点均实行硕士—博士连读制度,推荐免试生和统考成绩优秀者均可申请硕博连读。
  3、学习年限: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5年,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5、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
  (七)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主页网址:
  http://pg.njupt.edu.cn/s/26/t/775/p/1/c/517/list.jspy
  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信息将及时在网上公布,初试成绩、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研究生招生信息。
  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南京邮电大学三牌楼校区
  单位代码:10293单位名称:南京邮电大学
  通讯地址:南京市新模范马路66号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03
  电子邮件:yzb@njupt.edu.cn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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