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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京财经大学考研复试办法


       4.录取为定向培养、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均应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签订协议书。
       四、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都会及时在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面试小组进行复议。
       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全程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有权对复试过程和录取结果核查,一旦发现违法、违纪和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举报电话:************(纪委);************(研究生处)。
       五、坚持原则,严肃纪律。
       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有关干部和教师必须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发扬优良作风,坚持原则,不徇私舞弊。对违纪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六、本通知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告。
       特此通知。

       相关链接:
        2014年考研复试专题|   复试经验复试试题复试交流 | 2014 年考研讨论版
        2014年考研调剂中心 2014年全国考研复试线历年复试线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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