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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京工业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办法


       3、调剂生的复试
       调剂生需参加调入专业的复试,并与一志愿复试考生同等要求,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4、调剂复试考生的录取计划占各学院所确定的学术型及专业学位的招生计划。
       (三)关于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和复试
       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前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无需加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具体科目见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或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njut.edu.cn)。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科3小时,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的试卷要求与复试试卷要求相同。加试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并及时公布成绩,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
       同等学力考生与非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方法相同。
       (四)关于统考线下生的复试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以下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的资格确定:由考生提出申请、学院审核推荐,最后经学校招生小组集体讨论决定。破格复试考生的录取计划占各学院所确定的学术型及专业学位招生计划。
       (五)关于推荐免试生和保留入学资格生的复试
       推荐免试生不参加统考生的复试。2014年保留入学资格生必须在复试前提出申请、报批;且必须参加当年的复试,复试合格后,确认其保留入学资格。
       凡入学后再提出保留入学资格的一律不予批准,否则作退学处理。
       (六)关于复试加分项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复试考生加分资格确定:由考生本人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经学校招生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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