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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京工业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办法


       二、组织形式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形式
       为了加强和规范研究生的复试工作,选拔出德才兼备、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采用学校统一领导、学院具体实施、学科具体组织的方式进行。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招生小组),负责并指导全校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各学院相应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小组),由5~7人组成,组长、副组长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中应包括学科带头人、导师代表,并配备秘书一名。学院招生小组负责组建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复试人数多的学科专业可组建若干个复试专家小组,每个复试专家小组由不少于3-5名本专业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学院招生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人员组成名单必须以学院文件形式在复试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工作职责
       1、学校招生小组负责学校复试与录取工作文件的制定、招生计划的调整、复试工作的指导、调剂生及破格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核;负责对各学院上报的复试方案及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及建议录取名单的审核等;确定全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办法、复试方案及拟录取名单并负责上报江苏省考试院和教育部。
       2、学院招生小组负责对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
       各学院招生小组须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学院切实可行的复试方案、内容、程序及实施细则,并于复试一周前公布。同时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按照学校招生小组审定的复试名单(一般按照专业拟录取人数的1~1.2倍确定,生源充足或生源基数较小的专业可适当放宽复试比例,但必须报学校招生小组批准)组织考生复试,并确定建议录取人员名单。
       学院招生小组应对复试专家小组的成员进行认真的业务培训,确保复试工作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进行,做好复试记录工作,充分体现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学院招生小组应认真组织笔试试题的命题(复试试卷在未启用前属国家机密级材料)、考试、密封评卷等考务工作,并以学院为单位做好复试材料的归档工作。在复试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将考生的复试试卷、答卷、复试情况记录表、政审表等复试材料整理存档,保存两年。对调剂到外校的一志愿考生的材料要做好记录和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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