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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考研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一、复试分数线
  根据南京大学研究生院2016年硕士生录取工作意见及本院实际情况,确定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16年化学专业01无机化学、02分析化学、03有机化学、04物理化学、05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方向硕士生复试分数线总分为358分;化学专业21理论与计算化学方向硕士生复试分数线总分为324分;应用化学专业硕士生复试分数线总分为362分;专业学位硕士生复试分数线为321分。
  二、复试名单
  1、化学、应用化学专业复试名单

考生编号   考生姓名

102846212413681

郭**

102846212407289

宋**

102846212408551

魏**

102846212402173

陆**

102846212406118

许**

102846212409035

王**

102846212414244

张**

102846212407286

陈*

102846212402172

刘*

102846212402207

顾**

102846212402184

孙**

102846212410595

郑*

102846212402150

陈*

102846212406117

温**

102846212406343

黄**

102846212406628

王*

102846212406801

汪**

102846212402179

石**

102846212404741

李**

102846212404860

叶*

102846212414542

钟**

102846212406344

李**

102846212402195

姚**

102846212412941

许*

102846212405350

侯*

102846212413838

王*

102846212413146

莫**

102846212404705

成**

102846212402162

贾**

102846212402175

任**

102846212402186

陶**

102846212407741

顾**

102846212413352

聂**

102846212407046

程*

102846212405204

王**

102846212414032

段**

102846212402223

王**

  2、全日制专业学位复试名单

考生编号 考生姓名  

102846212413684

巴*

 

102846212405879

万*

 

102846212405847

梁*

 

102846212406506

赵**

 

102846212414192

刘*

 

102846212407453

刘*

 

102846212404742

皮**

 

102846212412759

赵**

 

102846212407454

刘**

 

102846212413356

候**

 

102846212405717

刘**

 

102846212413120

柴**

 

102846212407451

陈**

 

102846212407452

李*

 

102846212413976

张*

 

102846212405880

张*

 

102846212405297

姜**

 

102846212413357

张**

 

102846212405318

李**

 

102846212409566

王**

 

102846212404838

朱*

 

102846212409568

张**

 

102846212408877

于**

   

  ★由于时间较紧,请考生见到名单后务必尽快与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电话联系,以最后确认名单,我们将不另发复试通知了。联系电话:************,联系人:刘老师
  三、复试办法
  1、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体格检查、交复试费(全体考生)
  复试前,我院将按研究生院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并收取复试费(80元/人)。未经我院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的,一律不得参加复试。体检安排请见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南京大学二〇一六年硕士生录取工作意见》中的具体安排,请考生按意见中的要求及安排参加体检,我院不安排体检。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考生须携带学生证或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考生在校学习成绩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教务处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不接受没有加盖公章的成绩表)和能够证明考生本人外语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如CET-4、CET-6、IELTS或TOEFL成绩单等)于复试前到我院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学生证或毕业证书的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考生在校学习成绩表和外语能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请考生准备好以上材料参加我院审查。
  资格审查及收费时间:3月16日上午9:30-10:30(过时不候)
  资格审查及收费地点:仙林校区化学楼G211
  2、英语听力测试(50分)(全体考生)
  测试时间:3月16日下午2:00-3:00
  测试地点:仙林校区仙2-215
  3、笔试(150分)(全体考生)
  笔试时间:3月16日下午3:00-5:00
  笔试地点:仙林校区仙2-215
  4、综合面试
  (1)化学专业(01、02、03、04、05方向)
  时间:3月17日下午2:00开始
  地点:化学楼G211
  (2)化学专业(21方向)(100分)
  时间:3月17日下午2:00开始
  地点:化学楼G402
  (3)应用化学
  应用化学专业考生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学科安排
  (4)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100分)
  时间:3月17日下午2:00开始
  地点:化学楼G204
  5、实验技术操作(100分)
  (1)化学专业(01、02、03、04、05方向)
  3月18日上午8:30在仙林校区基础实验楼甲区一楼集中
  实验分组情况届时请见实验室安排。
  (2)应用化学专业考生实验技术操作由学科安排
  四、录取方法
  严格执行差额复试,按照1: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后,按复试成绩加初试的两门专业课成绩在全院范围内重新排序,择优录取。笔试总分为150分,面试总分为150分,化学01、02、03、04、05方向、应用化学专业考生实验技术操作与英语听力成绩之和做为面试总成绩,低于90分者不予录取;化学21方向、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综合面试与英语听力成绩之和做为面试总成绩,低于90分者不予录取。
  五、入校后的宿舍安排
  请见《南京大学二〇一六年硕士生录取工作意见》中相关内容。
  六、其他
  未尽事宜请见《南京大学二〇一六年硕士生录取工作意见》,各位参加复试的考生请务必认真阅读、理解,并按照其要求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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