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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考研复试分数线及复试信息


       七、录取
       学院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提出各专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中含推荐免试生及调剂生),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1.拟录取基本要求:
       (1)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须不低于70分。
       (2)复试专业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
       (3)复试外语听力、口语成绩不低于50分。
       (5)未确认待录取的调剂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2.调档政审与签定协议
       对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需提供政审意见,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拟录取考生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拟录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须所在单位提供人事档案(往届毕业生预计5月中旬调档,应届毕业生可推迟到毕业后调档)。拟录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要签定定向就业协议书,完善录取手续。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如有部分考生通讯地址变更,考生应在复试期间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内申请更改(用于考生接收定向就业协议书、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
       3.录取通知书发放
       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同意并备案后,校研究生院将在6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八、其他事项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责任心强,工作严谨、作风正派,当年无直系亲属报考与本人复试工作范围相关的学科、专业。
       2.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人员,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3.招生各环节如有违规行为,请您来电来信举报。举报电话:************;电子邮箱:njnusxy@sina.cn;通讯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党委办公室。
       4.MBA专业的复试和拟录取办法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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